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強化就業諮詢服務功能計畫」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強化就業諮詢服務功能計畫」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一、 職稱與員額: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1名,備取名額:3名

二、 資格與條件: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及社會工作、社會學、人力資源、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或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二)須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全職受薪工作實務經驗至107年10月3日止滿2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任用期間:自通知錄用報到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1年1聘,屆滿依本處年度預算及績效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四、工作內容與薪資福利:
(一)工作內容:擔任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與特定對象求職者個案管理就業輔導及櫃檯服務工作,協助彼等解決就業障礙順利進入職場工作。
(二)人員錄取依「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臨時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業務輔導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大學畢業者每月薪資32,480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7,135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
(三)本處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撥之精神,每月按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薪資6%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亦得在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願提撥。
(四) 差勤及考核相關事宜另依本處相關管理規範辦理。

五、工作地點:本處就業服務站。

六、 報名方式:採通訊或親自送達方式報名,請於107年 10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以親自或掛號寄(送)達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以郵戳或收文章戳為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地址: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求職服務課劉小姐收」(電話︰02-23085230分機107),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七、 報名表件:
(一)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報名者請自行至本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或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郵遞寄(送)達。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證照等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用機關關防或公司大小章,並含服務單位、職稱、服務起迄年限及職務內容概述等欄位。
※以上證件請以影本照順序排列整齊,如有虛偽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二)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將不通知補件及參加甄試,亦不辦理退件。
(三)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錄取資格。

八、甄選與進用
(一)甄選方式:由本處成立甄選委員會,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選日期:107年 10月17日(星期三)。
(三)甄選時間、地點及參加甄選人員名單將於107年 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
www.okwork.taipei/),不另行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者亦不另行通知。
(四)放榜日期:107年 10月22日(星期一)。
(五)放榜地點: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公告。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六)本項甄選正取人員應於用人單位指定時間辦理報到,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處視實際出缺情形於107年12月31日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進用,逾期限不再進用。

※注意事項:
一、 經本處公告之參加甄選人員須於公告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參加口試,經本處工作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二、 口試時未唱名之應試者,請遠離會場,以免喧嘩影響秩序。
三、 應試者請務必填寫可以連絡到本人之電話、地址與電子郵件信箱,若未填寫導致無法通知報到,則責任由錄取人員自行負責。
四、 錄取人員辦理報到時,需簽訂契約並由本處辦理投保事宜。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107 年度辦理「促進經濟型遊民就業實施計畫」 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107 年度辦理「促進經濟型遊民就業實施計畫」
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一、 職稱:業務輔導員。

二、 員額:正取1 人,備取2 人。

三、 資格與條件:(擇1 即可)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社會工作、心理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或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
(二)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畢業,有全職受薪工作連續1 年以上者。

四、任用期間:自通知錄用報到日起至107 年12 月31 日止(1 年1 聘,屆滿依就業服務處年度預算及績效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內容與薪資福利:
(一)工作內容:訪視遊民、就業媒合、安置就業、工作機會開發、衣著用品之發放、交通膳食費用之發放、其他有關遊民就業服務之交辦事項。
(二)人員錄取依「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臨時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業務輔導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專科畢業者每月薪資30,415元,大學畢業者每月薪資32,480 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7,135 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
(三)本處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撥之精神,每月按業務輔導員薪資6%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業務輔導員亦得在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願提撥。
(四)業務輔導員年終獎金發給標準比照行政院訂頒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五)差勤及考核相關事宜另依本處相關管理規範辦理。

六、 工作地點: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萬華就業服務臺。

七、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或親自送達方式報名,請於107 年10 月9 日(星期二)下午5 時前以親自或掛號寄(送 )達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以郵戳或收文章戳為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地址: 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8 樓「求職服務課劉小姐收」(電話︰02-23085230 分機107),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遊民計畫業務輔導員」。
(二)報名表件:報名者請自行至本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或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www.okwork.taipei/)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下列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親自或掛號寄(送)達。本次甄試應繳証件如下:
1、報名表。
2、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2 吋照片1 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履歷表(格式不拘,請註明聯絡方式,自傳表字數在500 字至1,000 字以內)。
5、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全職受薪工作達1 年之證明文件影本,需用機關關防或公司大小章,並含服務單位、職稱、服務起迄年限及職務內容概述等欄位。
7、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現役軍人報考,需能於107 年10 月17 日前退伍,並能於通知錄用報到日立即上班者,否則錄取後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以上證件請以影本照順序排列整齊,如有虛偽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將不通知補件及參加甄試,亦不辦理退件。
(四)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錄取資格。

八、甄試與進用
(一)甄選方式:由本處成立甄選委員會,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平均分未達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選日期:107 年10 月17 日(星期三)下午。
(三)甄試地點、時間及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將於 107 年10 月16 日(星期二)下午5 時公告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www.okwork.taipei/)不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四)放榜日期:107 年10 月22 日(星期一)下午5 時。
(五)放榜地點:本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與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www.okwork.taipei/)公告。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六)本項甄選正取人員應於用人單位指定時間辦理報到,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處視實際出缺情形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進用。

※注意事項:
一、 經本處公告之參加甄選人員須於107 年10 月17 日(星期三)下午至甄選場地報到,經本處工作人員唱名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二、 口試時未唱名之應試者,請遠離會場,以免喧嘩影響秩序。
三、 應試者請務必填寫可以連絡到本人之電話,若未留導致無法通知口試,則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 新進業務輔導員辦理報到時,需簽訂契約並由本處辦理投保事宜。
五、 若正取人員因故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遞補,且正取資格轉為最後一名備取資格。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處視實際出缺情形於107 年12 月31日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進用,逾期限不再進用。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人力資源管理師(裕隆) | 裕隆集團_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104.com.tw/job/?jobno=6ax62

人力資源管理師(裕隆)

裕隆集團_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內容

一、招募管理與行政作業
1. 規劃與執行人員招募、甄選與任用,符合公司及各部門需求
2. 開發徵才管道
3. 推動校園實習專案及各項產學合作案

二、員工關係推動
1. 推動深化員工服務方案、員工關懷及員工各項問題協助處理
2. 熟悉人資相關法令與維護勞資關係及工會協商
3. 主動提升良善的勞資關係、團隊關係

三、HR專案業務推動
1. 規劃與執行人力資源專案,並提供評估建議
2. 規章制度、作業流程、系統優化與改善
3. 協助人才發展專案規劃與執行
4. 完成主管交辦任務



職務類別:人力資源人員

工作待遇:依公司規定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39號之1

管理責任: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日班

休假制度:依公司規定

可上班日:不限

需求人數:1 人






條件要求

接受身份:上班族、應屆畢業生

工作經歷:2年以上

學歷要求:大學、碩士

科系要求:人力資源相關、企業管理相關、社會學相關

語文條件:英文 -- 聽 /中等、說 /中等、讀 /中等、寫 /中等

擅長工具:不拘

工作技能:不拘

具備證照:
勞動法令管理師認證、員工任用管理師、全方位基礎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招募甄選僱用暨引導管理師認證、人才發展管理師認證

具備駕照:普通小型車





其他條件

學歷:大學以上,人力資源或一般商業相關科系

年資:不拘

英文:多益成績550分以上

其它: 具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經驗1-2年,有招募或教育訓練經驗為佳

公司福利
1.食、衣、住、行、育、樂
除了工作上的教導協助,裕隆體貼並提供同仁在食、衣、住、行、育、樂等全方位的服務與設施,使同仁能輕鬆兼顧工作與生活,促進工作與生活平衡。
(1)食:供應同仁衛生營養的精緻餐點。並於廠區內設置二處現代美觀的餐廳,提供同仁優質的用餐空間。
(2)衣:公司提供冬季、夏季制服、安全鞋。
(3)住:建置具優異生活機能的「裕隆生活圈」,提供兩人一間冷氣套房宿舍予遠道(戶籍地距公司50公里以上)之 同仁免費住宿。
(4)行:台中地區提供電動車共乘服務;苗栗地區備有上、下班交通車 (交通車搭乘費用1,000元/月)。台北、桃園及新竹地區每週三、五安排免費返鄉專車。
(5)育:邀請財經或各領域專家舉辦講座、不定期引用外部及內部專業講師提供各項生活知能課程外;並提供線上學習系統、電腦教室、多媒體視聽教室等舒適現代的軟、硬體設施讓員工徜徉學習環境。
(6)樂:裕隆設置員工專屬生活園區,園區內包括室內綜合體育館、室內游泳池、網球場、籃球場、健康步道、員工休閒菜圃、三溫暖、視聽中心、閱覽室、福利社及健身房等健康、娛樂、紓壓休閒設施,使同仁於閒暇時得以充分鬆弛身心。

2.醫療 
裕隆廠區設置員工健康診所,配置合格專任醫師1名及護理師2名,平日上班時即提供專業醫師之門診診療服務,員工看診免請假、享掛號費50元優惠。為同仁辦理辦理例行健康檢查、健康宣導講座、檢查後追蹤、健康醫療諮詢等服務,為同仁健康把關。另聘請職業安全衛生專業醫生到現場診斷工作姿勢、工作環境等因素,讓同仁身體健康,遠離職業傷害。

3.保險 
除一般勞、健保及每月定期提繳退休金外,另由公司支付保費,替裕隆汽車全體員工及配偶、子女加保「團體保險」,給付範圍:定期壽險(限員工本人)、住院醫療險、癌症醫療險、骨折未住院津貼、海外急難救助(因公出差及派駐海外同仁)。另為工作風險較高同仁(如試車人員)加保意外險。

4.員工協助方案
我們配置專業的人員協助員工解決工作之外遭遇的問題,希望員工可以心無旁鶩投入工作並有好的產出。與新竹生命線協會合作提供同仁EAP服務,除發送相關宣導文件外,也提供同仁每年3次免費諮詢服務,由專業團隊適時給予同仁專業的諮商建議。

5.禮俗假
除依法令給假外,裕隆考量員工常會遇到親友婚喪喜慶等禮俗事務需要請假處理,但現行法令又沒相關假別,因此特別訂定優於法令規定的「禮俗假」,舉凡子女結婚、兄弟姐妹結婚、子女上小學的入學日都可以請假。

6.優惠購車及貸款
裕隆汽車員工服務滿六個月後,可以現金一次付清,按出廠價格(約末端車價的92折)購買納智捷品牌車輛。

7.福委會福利項目
福委會提供以下福利項目:彈性福利金(教育獎助金、購車補助金、旅遊補助金)、年節福利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生日禮金、結婚禮金、住院慰問金、本人及眷屬喪亡慰問金、急難貸款、廠區福利社、福利點券、社團活動補助、節慶活動(禮品)、家庭日活動、抽獎活動等。(上述福利項目每年會依公司及福委會決議進行調整)

8.勞資關係
本公司為建立與員工之間的溝通橋樑、確保合理勞動條件,於1988年依據工會法及團體協約法與企業工會協商訂定團體協約,全體員工接受此協約的保障;並於2002年5月20日修訂團體協約內容,使員工權益受到保障。團體協約的簽定,因事隔多年,及勞基法相關法規歷經多次修正,協約部分條文內容已不符規定,企業工會與事業單位正檢討修訂中。
企業工會每屆選出工會理事9人、監事3人,每月舉行理監事會,討論與員工有關的各類議題,事業單位列席參與進行溝通。每季舉行勞資會議,使資方瞭解員工的要望與心聲。每年舉行一次代表大會,讓員工能與工會幹部溝通及交換意見,並即時反映事業單位檢討回覆。

9.退休保障
裕隆汽車訂有退休辦法,並設置『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檢視當期退休人數及退休準備金提撥額度。本公司亦依據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為選擇舊制退休金制度同仁每月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台灣銀行信託部「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帳戶,另依政府會計公報規範精算應付退休金金額並提列於會計帳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選擇勞退新制員工及新加入本公司的同仁依法規提撥6%退休金至其個人帳戶,確保員工退休生活有保障。




聯絡方式

聯絡人:總管理處人資部

其他:履歷書審通過後,會主動與您聯繫並安排面試。書審未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更新日期:2018-10-03







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業務督導員暨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業務督導員暨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一、 職稱與員額:

(一) 業務督導員1 名,備取名額:3 名
(二)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1 名,備取名額:3 名


二、 資格與條件:

(一) 業務督導員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及社會工作、社會學、人力資源、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或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2.須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全職受薪工作實務經驗至107 年8 月23 日止滿3 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 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二)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及社會工作、社會學、人力資源、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或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2.須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全職受薪工作實務經驗至107 年8 月23 日止滿2 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 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任用期間:

自通知錄用報到日起至107 年12 月31 日止(1 年1 聘,屆滿依本處年度預算及績效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內容與薪資福利:

(一)工作內容:

1、業務督導員:綜合督導各特定對象就業服務工作,暨辦理聯繫會報、研習活動、考核、核銷等相關行政作業。

2、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擔任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與特定對象求職者個案管理就業輔導及櫃檯服務工作,協助彼等解決就業障礙順利進入職場工作。

(二)人員錄取依「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臨時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業務督導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大學畢業者每月薪資34,945 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9,320 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業務輔導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大學畢業者每月薪資32,480 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7,135 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

(三)本處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撥之精神,每月按業務督導員或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薪資6%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業務督導員或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亦得在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願提撥。

(四)差勤及考核相關事宜另依本處相關管理規範辦理。


六、 工作地點:

本處就業服務站。


七、 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親自送達方式報名,請於107 年 8 月31 日(星期五)下午5 時前以親自或掛號寄(送)達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以郵戳或收文章戳為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地址: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 號8 樓「求職服務課劉小姐收」(電話︰02-23085230 分機107),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督導員或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八、 報名表件:

(一)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報名者請自行至本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或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郵遞寄(送)達。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2 吋照片1 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證照等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用機關關防或公司大小章,並含服務單位、職稱、服務起迄年限及職務內容概述等欄位。
※以上證件請以影本照順序排列整齊,如有虛偽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二)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將不通知補件及參加甄試,亦不辦理退件。


(三)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錄取資格。



九、甄選與進用

(一)甄選方式:

由本處成立甄選委員會,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平均分未達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選日期:

107 年 9 月7 日(星期五)。

(三)甄選時間、地點及參加甄選人員名單將於107 年 9 月6 日(星期四)下午5 時前公告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不另行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者亦不另行通知。


(四)放榜日期:

107 年 9 月12 日(星期三)。

(五)放榜地點: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公告。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六)本項甄選正取人員應於用人單位指定時間辦理報到,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處視實際出缺情形於107 年12 月31日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進用,逾期限不再進用。



※注意事項:

一、 經本處公告之參加甄選人員須於公告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參加口試,經本處工作人員唱名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二、 口試時未唱名之應試者,請遠離會場,以免喧嘩影響秩序。
三、 應試者請務必填寫可以連絡到本人之電話、地址與電子郵件信箱,若未填寫導致無法通知報到,則責任由錄取人員自行負責。
四、 錄取人員辦理報到時,需簽訂契約並由本處辦理投保事宜。







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 誠徵支持性就業服務員一名

機構名稱:
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

職務名稱:
支持性就業服務員

職缺類別:
全職人員

職缺部門:
就服組



工作內容:
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1.個案評估、轉介
2.職前準備計畫擬定與實施
3.就業機會開發
4.就業媒合
5.支持性就業安置(現場輔導、追蹤輔導)
6.就業服務相關計畫執行
7.資源連結
8.其他主管交付事項



條件需求:
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本準則生效前進用之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就業服務督導之指導下,協助辦理就業服務事項。
第一項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工作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承德路8巷22號


工作時間:
週一-週五 8:30-17:30


工作待遇:
NT$33,480-NT$36,980


員工福利:
1.5個月年終獎金、團體保險、個人保險、外勤工作費、加班費、三節獎金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具備駕照:
機車駕照


 
應徵方式: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3-2841734
傳真 03-4577709
電子郵件 sound.t28@msa.hinet.net




資料來源:
https://thmvrc.org/sections_con.php?no=779&SubJt=%E5%BE%B5%E6%89%8D%E8%A8%8A%E6%81%AF&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