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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7日 星期二

[99-2] 第七題目: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9年4月的調查,從96年年底開始,大專以上學歷者的長期失業人口...

第七題目: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9年4月的調查,從96年年底開始,大專以上學歷者的長期失業人口,開始超越高中職學歷者;到99年4月時,11萬4,000名長期失業者當中,大專以上有5萬人,到高中職有4萬4,000人。為驗證高學歷者是否較容易成為長期失業者,應蒐集哪些就業市場資訊,及如何驗證?(10分)


【Gavin老師解析】

我們先看第一段:
「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9年4月的調查,從96年年底開始,大專以上學歷者的長期失業人口,開始超越高中職學歷者;到99年4月時,11萬4,000名長期失業者當中,大專以上有5萬人,到高中職有4萬4,000人。」

根據他的描述,Gavin老師認為他應該是取材自「人力運用調查」。
因為人力運用調查的數字與題目給的數字大致上是比較相符的。

題目說99年4月,長期失業者為11萬4千人。
99年5月人力運用調查,失業53週以上的為11萬1千人。

題目說99年4月,大專以上長期失業者為5萬人。
99年5月人力運用調查,失業53週以上且大專及以上的為5萬1千人。

題目說99年4月,高中職長期失業者為4萬4千人。
99年5月人力運用調查,失業53週以上且高中(職)的為4萬2千人。

※國際間對「長期失業」最有共識的主要定義,那就是持續失業達一年(53週)以上。





接下來,題目希望我們回答:
「為驗證高學歷者是否較容易成為長期失業者,應蒐集哪些就業市場資訊,及如何驗證?」

為了做這個驗證,我們應該要取得4個數據:
數據一:高學歷的長期失業者人數。
數據二:高學歷的勞動力人數。
數據三:非高學歷的長期失業者人數。
數據四:非高學歷的勞動力人數。

※勞動力=就業者+失業者
※長期失業者屬於失業者裡面的其中一個組成部分

我們把數據一除以數據二,就能算出高學歷的勞動力中,長期失業者的比例有多高。
我們把數據三除以數據四,就能算出非高學歷的勞動力中,長期失業者的比例有多高。
然後我們再比較上述這兩個算出來的數字,就能做到題目所要求的驗證了。

※另外,參考題幹之敘述,高學歷採用大專以上學歷為定義;非高學歷採用高中職學歷為定義。

以下為Gavin老師撰寫的參考答案:

1. 應蒐集的就業市場資訊:大專以上學歷的長期失業者人數、大專以上學歷的勞動力人數、高中職學歷的長期失業者人數、高中職學歷的勞動力人數。

2. 如何驗證:
將「大專以上學歷的長期失業者人數」除以「大專以上學歷的勞動力人數」,得到「大專以上學歷長期失業者占其勞動力人數的比例」。
將「高中職學歷的長期失業者人數」除以「高中職學歷的勞動力人數」,得到「高中職學歷長期失業者占其勞動力人數的比例」。
將「大專以上學歷長期失業者占其勞動力人數的比例」與「高中職學歷長期失業者占其勞動力人數的比例」相比較,如果前者大於後者,就表示高學歷者較容易成為長期失業者。

[99-2] 第一題目:造成一個地區失業人數上升的原因可以分為二類,一類是需求面因素...

第一題目:造成一個地區失業人數上升的原因可以分為二類,一類是需求面因素,例如當地經濟不景氣,造成部份廠商關廠歇業;另一類是供給面因素,例如外來人口增加。試問如何由該地區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來判定究竟是哪一類因素造成失業人數上升(亦即,如果是需求面因素造成,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是會上升或下降;如果是供給面因素,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又會如何變動)?(10分)


【Gavin老師解析】

我們先看第一段:
「造成一個地區失業人數上升的原因可以分為二類,一類是需求面因素,例如當地經濟不景氣,造成部份廠商關廠歇業;另一類是供給面因素,例如外來人口增加。」

他這邊的「需求面」指的應是「對人力的需求」;「供給面」指的應是「人力的供給」。

所以他舉例,例如當地經濟不景氣,部份廠商關廠歇業,如果其他廠商也沒有多徵人,那總的來說,對人力的需求就是變少了,意思就是不需要這麼多人來工作了,對勞工來說就是工作機會變少了,變成僧多粥少,一樣多的人要去搶更少的工作機會,搶不到的人變多,所以當地失業人數會上升。

他舉的另一個例子則是外來人口增加,假設今天當地工作機會數量不變,但有很多外地進來的人來和你搶工作,這樣一樣是形成僧多粥少,更多的人要去搶一樣的工作機會,搶不到的人變多,所以當地失業人數會上升。

接著我們看題目第二段:
「試問如何由該地區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來判定究竟是哪一類因素造成失業人數上升(亦即,如果是需求面因素造成,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是會上升或下降;如果是供給面因素,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又會如何變動)?」

這邊可以看出題目的要求,他要我們依以下兩個要素來判斷:
要素一:該地區市場薪資的變動方向。
要素二:該地區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

他希望我們用上述的要素判斷來得出以下其中一種結論:
結論一:需求面因素造成失業人數上升。
結論二:供給面因素造成失業人數上升。

所以我們回答的基本結構會是這樣:
1. 需求面因素造成的失業人數上升... 該地區市場薪資的變動方向... 該地區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
2. 供給面因素造成的失業人數上升... 該地區市場薪資的變動方向... 該地區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

有了基本結構之後,我們再來細寫我們的答案。

以下為Gavin老師撰寫的參考答案:

詳答版:
1. 需求面因素造成的失業人數上升:代表該地區的人力需求變少,廠商不再需要這麼多員工,自然不會提高薪資待遇來吸引求職者,甚至求職者也會因為覺得工作難找,而願意接受更低的待遇,所以該地區市場薪資應該會變低;另外,由於該地區廠商聘的員工變少,所以該地區的就業人數應該也會變少。
2. 供給面因素造成的失業人數上升:代表該地區的人力供給變多。廠商需要的員工人數一樣多,但是來求職的人變多了,那麼廠商就比較沒有動機去提高薪資待遇來吸引求職者了,甚至求職者間也有可能走向削價競爭,所以該地區市場薪資應該會變低;另外,由於該地區廠商需要的員工人數並沒有變多或變少,所以該地區的就業人數應該會持平。

簡答版:
1. 需求面因素造成的失業人數上升:該地區市場薪資變低,就業人數變少。
2. 供給面因素造成的失業人數上升:該地區市場薪資變低,就業人數持平。






[就業服務乙級99年第2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

[99-2] 99年第2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

099年度19500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
本試卷有選擇題80題,每題1.25分,皆為單選選擇題,測試時間為100分鐘,請在答案卡上作答,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准考證號碼:
姓名:
選擇題:
1.(3)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30人以上20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有積欠勞工工資達2個月之情形時,相關單位或人員應向主管機關通報。所稱相關單位,不包括下列何單位?<1>工會<2>勞工保險局<3>稅捐稽徵機關<4>中央健康保險局。
2.(2)雇主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1>3萬元至10萬元<2>3萬元至15萬元<3>6萬元至20萬元<4>6萬元至30萬元。
3.(3)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於每月領取失業給付人數占該人數加上每月底被保險人人數之比率,連續3個月達百分之多少以上,且該期間之失業率未降低時,得辦理僱用安定措施?<1>百分之二<2>百分之二點一<3>百分之二點二<4>百分之二點三。
4.(4)某公司就業服務人員在執行業務時,違反99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致求職者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有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且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多少元為限?<1>500萬元<2>1,000萬元<3>2,000萬元<4>2億元。
5.(2)當前就業市場特性的敘述,下列哪一項不正確?<1>男性勞動力參與率高於女性<2>男性失業率低於女性<3>服務業的就業人數比率高於工業<4>受私人僱用比率高於受政府僱用比率。
6.(4)在就業諮詢(商)服務中,主要是以短期諮商為主,因此,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經常被使用,請問下列何者不是諮商流程中「設立目標」的要訣?<1>越具體越好<2>由小步驟開始<3>可用理情治療來釐清個案的非理性思考習慣<4>不在個案能控制的範圍內。
7.(4)投保單位違反就業保險法規定,將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幾倍罰鍰?<1>1倍<2>2倍<3>3倍<4>4倍。
8.(1)就業服務人員在進行就業媒合諮詢(商)過程中,常因人因時因事,而應用不同的會談技術,下列相關基礎理論及代表人物的敘述,何者正確?<1>家族治療法:一種採用開放系統,結合三角關係概念,使得症候的行為消失於無形的治療<2>現實治療法:一種協助案主體驗自己存在的真實性,發展潛能及力行實踐的態度,去發現、欣賞、認同所處的世界<3>現實治療法的代表人物是Virginia Satir<4>家族治療法的代表人物是William Glasser。
9.(4)下列何者不是情緒表達在人際溝通上的正向功能?<1>彼此更瞭解<2>變得更真誠<3>關係更牢固<4>軟弱情緒反應。
10.(4)國內常有職業婦女因生育而辭去工作,回家照顧小孩,試問這種現象對國內勞動市場,最可能產生下列哪一種影響?<1>失業人口增加<2>勞動人口增加<3>失業人口減少<4>勞動人口減少。
11.(3)個案管理是當今非常受歡迎的一種服務策略,許多專業人員都認為他們正提供此服務,包括社工師、特教老師、就業服務人員...,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個案管理員主要的角色?<1>倡導者<2>經紀人<3>使能者<4>問題解決者。
12.(2)有關求職防騙案例中,經紀公司以替各類廣告商推介模特兒為由,賺取高額的拍照費、加洗費、V8試鏡費、保證金、造型費、宣傳費、Model卡等費用,是屬於哪一種詐騙之態樣?<1>假徵才真騙色<2>假徵才真詐財<3>假徵才真誘使求職人投資<4>假徵才真招生。
13.(1)欲分析簽署ECFA對臺灣勞動市場的影響,較不需要蒐集哪一項資訊?<1>65歲以上人口比率<2>受益產業<3>受益勞工<4>受損勞工。
14.(1)主管機關對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不善時,得視其情節為不同之處理。下列何者不是主管機關處理之方式?<1>罰鍰<2>警告<3>限期改善<4>停訓整頓。
15.(3)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有關建立全國性的就業資訊網的敘述,哪一項不正確?<1>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2>配合失業給付的實施<3>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實施<4>促進地區間人力供需的平衡。
16.(3)職務再設計為下列何種方法的應用?<1>行業分析<2>薪資分析<3>職業分析<4>職業心理測驗分析。
17.(1)近幾年來,政府陸續推動許多短工計畫,亦即由各政府部門僱用失業勞工,僱用時間大多為半年或1年,試問這類計畫最適合解決哪一類失業問題?<1>短期循環性失業問題<2>結構性失業問題<3>摩擦性失業問題<4>隱藏性失業問題。
18.(3)為公益目的協助解決因緊急事故引發問題之需要,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其停留期間在幾日以下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1>10日<2>20日<3>30日<4>60日。
19.(3)會影響一個人在自己的職業中,以何種方式、格調或節奏,來從事與適應工作之職業心理測驗是為<1>通用性向測驗<2>職業興趣測驗<3>工作氣質測驗<4>成就測驗。
20.(2)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中高齡者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並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其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多少公里以上,得發給求職交通補助金?<1>20公里<2>30公里<3>40公里<4>50公里。
21.(3)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可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下列何者不是全日制職業訓練之要件?<1>訓練期間1個月<2>每星期上課4次<3>每次上課日間3小時<4>每月總訓練時數達100小時。
22.(4)下列有關「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之敘述,何者不正確?<1>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2>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3>契約條款,全部或一部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者,除去該部分,契約亦可成立者,該契約之其他部分,仍為有效<4>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7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23.(2)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失業給付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但其爭議結果,確定申請人不符失業給付請領規定時,申請人應於結果確定之日起多少日內,將已領之失業給付返還?<1>10日<2>15日<3>30日<4>60日。
24.(3)如果簽署ECFA之後,陸資企業來臺家數增加,對臺灣勞動市場最可能產生下列哪一種影響?<1>失業率增加<2>勞動力參與率下降<3>就業人數增加<4>市場薪資下降。
25.(3)下列有關技術生之敘述,何者不正確?<1>雇主不得招收未滿15歲之人為技術生<2>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其簽訂書面契約<3>雇主於必要時,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4>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
26.(3)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在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幾年?<1>3年<2>6年<3>9年<4>12年。
27.(4)在政府官方網站可取得的就業市場供需資訊中,最不常進行調查統計的是下列哪一項?<1>失業率<2>勞動力參與率<3>求供倍數比<4>勞動供需預測。
28.(3)雇主申請聘僱養護機構之外籍看護工,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刊登求才廣告,自刊登求才廣告期滿之次日起,至少幾日辦理招募本國勞工?<1>7日<2>15日<3>21日<4>30日。
29.(1)下列哪一項屬於行政院主計處對從業身分的分類名稱?<1>無酬家屬工作者<2>派遣勞工<3>受第三部門僱用者<4>正職員工。
30.(2)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如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者,需具有幾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1>1年<2>2年<3>3年<4>4年。
31.(2)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哪一項不屬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法應蒐集、整理、分析的就業市場資訊?<1>未來展望<2>勞動派遣人數<3>薪資變動<4>人力供需。
32.(3)潘小偉25歲,剛出獄,未婚且為家中獨子,家中尚有年邁之雙親,請問他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中哪一類之對象?<1>獨力負擔家計者<2>長期失業者<3>更生保護人<4>中高齡者。
33.(4)凡從事兩種工作以上之工作者,首先以何種特質判定為其職業?<1>收入較多之工作<2>技術性較高之工作<3>職位較高之工作<4>從事時間較長之工作。
34.(3)下列何者不是就業諮詢(商)人員在諮詢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1>協調者<2>教導者<3>治療者<4>診斷評估者。
35.(2)求職者常因為失業或不易找到工作而感到壓力大,此時,就業服務人員可以運用「壓力緩衝盾」(Stress Buffer Shield)協助求職者紓壓,下列哪一項不是屬於「壓力緩衝盾」可用的資源或方法?<1>冥想<2>負向思考<3>找專業人員<4>適當運動或睡眠。
36.(3)從John Holland的職業導向6種類型,就業服務人員較介於哪兩種類型之間?<1>研究型(Investigative)與藝術型(Artistic)<2>藝術型(Artistic)與社交型(Social)<3>社交型(Social)與企業型(Enterprising)<4>企業型(Enterprising)與事務型(Conventional)。
37.(4)下列何者屬職業心理測驗所要測的興趣範圍?<1>圖形知覺<2>動作協調<3>變化性<4>藝術。
38.(3)下列哪一項不屬於職業?<1>檳榔西施<2>教師<3>就業服務站志工<4>司機。
39.(2)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須申請許可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1>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者<2>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9個月之短期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3>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4>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研究工作者。
40.(2)根據公立就業服務站的設置,諮詢服務區的個案管理員,可以依據求職者的需要提供之個案管理服務,不包括下列哪一項?<1>轉介衛生機構<2>申請社會福利補助<3>就業諮詢<4>職訓諮詢。
41.(2)99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範圍,增列下列哪一個項目?<1>姓名<2>聯絡方式<3>職業<4>財務情況。
42.(4)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幾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3日<2>5日<3>7日<4>10日。
43.(1)下列哪一種人不屬於勞動人口?<1>職業軍人<2>幫丈夫看店的太太<3>一般公司的工讀生<4>領取失業給付的人。
44.(2)雇主於依勞動契約給付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工資時,下列哪一項目依法不得扣除?<1>膳宿費<2>仲介費<3>外國人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4>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
45.(1)小強是社會服務機構轉介到就業服務站的中輟生,個案管理員依規定開案,並運用Williamson的職涯輔導步驟協助案主,請問其輔導步驟的順序為何?<1>分析→綜合→診斷→預斷→諮商→追蹤<2>診斷→分析→綜合→預斷→諮商→追蹤<3>諮商→分析→診斷→綜合→預斷→追蹤<4>諮商→診斷→分析→綜合→預斷→追蹤。
46.(2)目前我國行政院主計處職業分類的分類碼,最多為幾位碼?<1>3位碼<2>4位碼<3>5位碼<4>6位碼。
47.(4)下列有關就業市場基本概念的定義,哪一項是正確的?<1>民間工作年齡人口:15歲以上的民間人口,包括武裝勞動力<2>勞動力:具工作意願的民間工作年齡人口<3>無酬家屬工作者:不論每週工作時數,均屬就業者<4>失業率:失業者佔勞動力的比率。
48.(2)下列哪一項不屬於行業?<1>早餐店<2>派遣勞工<3>人壽保險公司<4>電子花車業。
49.(2)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予以歧視。下列何者不是禁止就業歧視之事由?<1>年齡<2>疾病<3>婚姻<4>語言。
50.(2)雇主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勞,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1>6萬元至30萬元<2>15萬元至75萬元<3>30萬元至90萬元<4>50萬元至150萬元。
51.(4)下列哪一種現象最可能是因為「怯志工作者效果」所造成?<1>失業率下降,勞動力參與率下降<2>失業率上升,勞動力參與率上升<3>失業率下降,勞動力參與率上升<4>失業率上升,勞動力參與率下降。
52.(3)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中高齡者」係指年滿幾歲之國民?<1>年滿40歲至65歲<2>年滿45歲至60歲<3>年滿45歲至65歲<4>年滿45歲至70歲。
53.(2)下列哪一個調查可以幫助瞭解國內失業者尋職管道?<1>受僱員工動向調查<2>人力資源調查<3>人口普查<4>勞工生活狀況調查。
54.(2)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幫傭或看護工作,須年滿幾歲以上?<1>18歲<2>20歲<3>22歲<4>25歲。
55.(3)下列哪一項調查不是行政院主計處負責辦理?<1>勞動力調查<2>家庭收支調查<3>職類別薪資調查<4>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
56.(2)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接受委託登載或傳播求才廣告者,應自廣告之日起,保存委託者之姓名或名稱、住所、電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事業登記字號等資料多少個月,以備主管機關檢查?<1>1個月<2>2個月<3>3個月<4>4個月。
57.(2)下列何者屬於結構性失業的因應措施?<1>財政金融措施<2>加強教育訓練<3>強化就業資訊流通<4>增加臨時工作機會。
58.(4)雇主依規定辦理招募本國勞工,有招募不足情形者,於招募期滿次日起幾日內,得檢附相關資料文件,向原受理求才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才證明書後,申請聘僱外籍勞工?<1>10日<2>15日<3>20日<4>30日。
59.(2)行政院主計處每月都會公布國內失業者平均失業週數,試問該平均失業週數是指下列哪一項?<1>國內失業者從失業到就業平均所需時間<2>國內失業者平均已經失業的期間<3>國內失業者從失業到退出職場平均所需時間<4>國內失業者平均預期未來還會失業多久的期間。
60.(4)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1>廣告費<2>命題費<3>郵寄費<4>訓練費。
61.(2)依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第10條規定,申請人申請創業計畫之貸款額度,最高以新臺幣多少元為限?<1>10萬元<2>100萬元<3>200萬元<4>1,000萬元。
62.(1)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法定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1>30人<2>40人<3>50人<4>60人。
63.(1)下列哪一項最不可能是近2年金融海嘯期間對臺灣勞動市場的衝擊?<1>對歐美市場出口增加<2>失業率上升<3>無薪休假增加<4>勞雇爭議件數增加。
64.(3)下列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1>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9個月以內者<2>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9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3>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9個月以內者<4>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9個月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65.(3)大陸地區配偶得在臺灣工作,主要的法源依據為何?<1>就業服務法<2>就業保險法<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66.(1)郭小煜於94年7月1日至98年6月30日在大學日間部求學,95年7月1日至97年6月30日期間曾在飲料店打工,並參加勞工保險,98年6月30日畢業後一直未就業,99年1月1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同時希望能辦理身分認定為長期失業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結果為不符合,請問他未符合長期失業者之哪一項要件?<1>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2>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3>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4>非勞動力。
67.(2)領取就業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1>1年<2>2年<3>3年<4>4年。
68.(1)當前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共分為幾大類?<1>10大類<2>12大類<3>16大類<4>19大類。
69.(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發展的全民共同核心職能(3Cs)中的DC,係指哪一種職能?<1>知識職能<2>技術職能<3>行為職能<4>動機職能。
70.(1)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個案管理員的結案標準?<1>穩定就業1個月<2>失去聯絡<3>求職者死亡<4>無意願接受服務。
71.(3)下列有關政府就業服務之敘述,何者不正確?<1>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業務,以免費為原則<2>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2萬人以上者,得設立因應原住民族特殊文化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3>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求職人申請求職登記時,不願提供為推介就業所需之資料者,不得拒絕其申請<4>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求職人為生活扶助戶者,其應徵所需旅費,得酌予補助。
72.(2)近幾年來,政府推動薪資補貼計畫,補貼企業僱用失業勞工,請問此類計畫對勞動市場不可能產生下列哪一種影響?<1>失業人數減少<2>非勞動力增加<3>所得分配惡化<4>就業人數增加。
73.(3)下列何者文件不能成為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認定時,所必須檢附的非自願離職證明?<1>由投保單位發給之證明<2>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之證明<3>村里長所發給之證明<4>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同意,以書面理由代替之書面文件。
74.(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1年內受停業處分幾次以上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許可?<1>1次<2>2次<3>3次<4>4次。
75.(3)行為基礎面談法,主要測出求職者下列哪一項職業心理特質?<1>性向<2>興趣<3>氣質(性格)<4>成就。
76.(4)受僱者A君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其雇主甲於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時,得拒絕A君復職之申請。下列何者不屬於上開法定情
形?<1>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2>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3>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4>A君對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77.(4)下列有關「理性情緒治療法」(RET)之敘述,何者不正確?<1>強調思考與信念<2>以教導、認知、行為的治療法<3>又稱ABC理論<4>代表人物是FrizPerls。
78.(3)申請外籍看護工之雇主與被看護者之間,具備下列何種親屬關係時,不符合申請資格?<1>配偶<2>直系血親<3>4親等內之旁系血親<4>1親等之姻親。
79.(2)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多少?<1>百分之五<2>百分之六<3>百分之七<4>百分之八。

80.(4)如果要知道國內男性薪資受僱者在現職的平均工作年資,則必須查下列哪一個調查結果?<1>受僱員工動向調查<2>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3>職類別薪資調查<4>人力運用調查。


2017年12月23日 星期六

[99-2] 術科詳解目錄 - 99年第2梯次 -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試題

99年第二梯次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乙級術科測試試題


第一題目:造成一個地區失業人數上升的原因可以分為二類,一類是需求面因素,例如當地經濟不景氣,造成部份廠商關廠歇業;另一類是供給面因素,例如外來人口增加。試問如何由該地區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的變動方向,來判定究竟是哪一類因素造成失業人數上升(亦即,如果是需求面因素造成,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是會上升或下降;如果是供給面因素,則市場薪資與就業人數又會如何變動)?(10分)

第二題目:淑美長期受到丈夫的施暴,最近在忍無可忍之下,帶著幼小的孩子離家,雖然暫時可以住在娘家,但長遠之計是自己能夠找到工作,經濟可以獨立,並撫養小孩長大。因此,她來到公立就業服務站找尋工作,請問此時個案管理員依據個案的問題和需求,可以擬定哪些處遇內容協助案主?請至少列舉5項。(10分)

第三題目:試述進行職業分析的方法,請至少列舉5種。(10分)

第四題題目:請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除有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一般而言,應於符合大量解僱規定情形之日起幾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1分)
(二)通知相關單位或人員之順序為何?(3分)
(三)事業單位所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哪些事項?(6分)

第五題題目: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7種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請至少列舉5種情事。(10分)

第六題目:98年5月13日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修正「負擔家計婦女」為「獨立負擔家計者」,亦即將「獨立負擔家計者」列為政府需致力協助其就業之特定對象之一。請問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3月24日勞職業字第0990512169號令釋,有哪些情況的人員符合「獨立負擔家計者」定義?(10分)

第七題目: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9年4月的調查,從96年年底開始,大專以上學歷者的長期失業人口,開始超越高中職學歷者;到99年4月時,11萬4,000名長期失業者當中,大專以上有5萬人,到高中職有4萬4,000人。為驗證高學歷者是否較容易成為長期失業者,應蒐集哪些就業市場資訊,及如何驗證?(10分)

第八題目:
(一)依就業服務法授權訂定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發展、國民失業及經費運用等情形,發給哪幾種就業促進津貼?(5分)
(二)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有哪幾種給付?(5分)

第九題目:甲因不符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雇主資格,以虛偽不實的資料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申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科處甲新臺幣多少罰鍰?(5分)該罰鍰由誰來處罰?(5分)

第十題目: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5月3日訂定發佈之「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說明下列事項:
(一)僱用安定措施之一般補助額度?如有參加政府機關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且每次申請期間之參訓時數達16小時以上時,其補助額度?(5分)
(二)僱用安定措施最長補助期間?(5分)




[99-2] 第十題目: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5月3日訂定發佈之「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說明下列事項:

第十題目: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5月3日訂定發佈之「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說明下列事項:


(一)僱用安定措施之一般補助額度?如有參加政府機關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且每次申請期間之參訓時數達16小時以上時,其補助額度?(5分)

1.按其約定縮減工時前三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約定縮減工時後月投保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發給。 
2.按其約定縮減工時前三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約定縮減工時後月投保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七十發給。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雇主因經濟不景氣致虧損或業務緊縮,為避免裁減員工,得擬定僱用安定計畫,並報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定。
  前項僱用安定計畫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定後,雇主得代被保險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薪資補貼。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前,雇主已實施僱用安定計畫者,得於報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定後,適用前項規定。

第12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被保險人薪資補貼,應按其約定縮減工時前三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約定縮減工時後月投保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發給。 
  雇主於被保險人符合下列規定情形時,應檢附由訓練單位開立之參訓期間及時數證明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最末次之薪資補貼:
  一、參加政府機關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
  二、每次申請期間之參訓時數達十六小時以上。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就符合前項規定之期間,合併計算發給第一項規定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二十。





台灣就業通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問答集

僱用安定措施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預告「就業保險促進就業措施實施辦法」草案

僱用安定措施,參加政府機關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









(二)僱用安定措施最長補助期間?(5分)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實施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同一被保險人受僱於同一雇主領取薪資補貼,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但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被保險人得再領取三個月。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3條

  薪資補貼於僱用安定計畫實施日起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下列規定計算發給被保險人薪資補貼:
  一、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發給一個月。
  二、最末次申請之日數為二十日以上,未滿三十日者,發給一個月;十日以上,未滿二十日者,發給半個月。
  雇主依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實施僱用安定計畫,並依第十一條規定期限報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定者,其薪資補貼自報請核定之日起算。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實施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同一被保險人受僱於同一雇主領取薪資補貼,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但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被保險人得再領取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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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第九題目:甲因不符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雇主資格,以虛偽不實的資料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申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科處甲新臺幣多少罰鍰?(5分)該罰鍰由誰來處罰?(5分)

第九題目:甲因不符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雇主資格,以虛偽不實的資料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申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科處甲新臺幣多少罰鍰?(5分)該罰鍰由誰來處罰?(5分)

1.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2.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





就業服務法

第5條(國民就業機會之保障)【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第1款、第4款、第5款~§65;第2項第2款、第3款~§67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第65條(罰則)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第75條(罰鍰之主管機關)

  本法所定罰鍰,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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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第八題目:(一)依就業服務法授權訂定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發展、國民失業及經費運用等情形,發給哪幾種就業促進津貼?(5分)

第八題目:(一)依就業服務法授權訂定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發展、國民失業及經費運用等情形,發給哪幾種就業促進津貼?(5分)

一、求職交通補助金。 
二、臨時工作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五、就業推介媒合津貼。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發展、國民失業及經費運用等情形,發給下列就業促進津貼:
  一、求職交通補助金。
  二、臨時工作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五、就業推介媒合津貼。
  前項津貼發給業務,得委任、委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職業訓練單位辦理。
  第一項津貼之停止發給,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二)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有哪幾種給付?(5分)

一、失業給付。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五、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就業保險法

第10條(保險給付之種類)

  本保險之給付,分下列五種:
  一、失業給付。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五、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前項第五款之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間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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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第六題目:98年5月13日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修正「負擔家計婦女」為「獨立負擔家計者」,亦即將「獨立負擔家計者」列為政府需致力協助其就業之特定對象之一。請問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3月24日勞職業字第0990512169號令釋,有哪些情況的人員符合「獨立負擔家計者」定義?(10分)

第六題目:98年5月13日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修正「負擔家計婦女」為「獨立負擔家計者」,亦即將「獨立負擔家計者」列為政府需致力協助其就業之特定對象之一。請問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3月24日勞職業字第0990512169號令釋,有哪些情況的人員符合「獨立負擔家計者」定義?(10分)

一、具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一)配偶死亡。
(二)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
(三)離婚。
(四)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
(五)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六)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
(七)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
(八)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勞職業字第 0990512169 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 99 年 03 月 24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16 卷 54 期 7151-7152 頁

相關法條:
就業服務法 第 24 條(民國 98 年 05 月 13 日版)

要  旨: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之疑義
(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06.19 勞職業字第 0980503160 號令廢止)

全文內容: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指下列人員:
一、具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一)配偶死亡。
(二)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
(三)離婚。
(四)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
(五)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六)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
(七)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
(八)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本會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勞職業字第○九八○五○三一六○號令自即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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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第五題題目: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7種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請至少列舉5種情事。(10分)

第五題題目: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7種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請至少列舉5種情事。(10分)

第40條第四款,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第40條第五款,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第40條第六款,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第40條第八款,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第69條,同一事由,受罰鍰處分三次,仍未改善。
第69條,一年內受罰鍰處分四次以上。




就業服務法

第69條(停業處分)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一、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第八款或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同一事由,受罰鍰處分三次,仍未改善。
  三、一年內受罰鍰處分四次以上。

第40條(禁止行為之情形)【相關罰則】第2款、第7款至第9款~§65;第5款~§66;第一項第1款、第3款、第4款、第6款、第10款至第17款~§67;第一項第4款至第6款、第8款~§69;第2款、第7款、第9款或第4款~§70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辦理仲介業務,未依規定與雇主或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
  二、為不實或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廣告或揭示。
  三、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四、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五、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六、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七、仲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八、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九、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有恐嚇、詐欺、侵占或背信情事。
  十、違反雇主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
  十一、對主管機關規定之報表,未依規定填寫或填寫不實。
  十二、未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停業申報或換發、補發證照。
  十三、未依規定揭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十四、經主管機關處分停止營業,其期限尚未屆滿即自行繼續營業。
  十五、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雇主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十六、租借或轉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或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十七、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三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一年內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
  前項第十七款之人數、比率及查核方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45條(媒介外國人之禁止)【相關罰則】§64、§69

  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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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第四題題目:請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第四題題目:請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除有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一般而言,應於符合大量解僱規定情形之日起幾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1分)

六十日前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4條(大量解僱之通知及解僱計畫書應載事項)【相關罰則】第1項~§17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六十日之限制。
  依前項規定通知相關單位或人員之順序如下:
  一、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勞工所屬之工會。
  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三、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但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事業單位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解僱理由。
  二、解僱部門。
  三、解僱日期。
  四、解僱人數。
  五、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
  六、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二)通知相關單位或人員之順序為何?(3分)

一、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勞工所屬之工會。 
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三、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但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4條(大量解僱之通知及解僱計畫書應載事項)【相關罰則】第1項~§17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六十日之限制。
  依前項規定通知相關單位或人員之順序如下:
  一、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勞工所屬之工會。
  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三、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但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事業單位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解僱理由。
  二、解僱部門。
  三、解僱日期。
  四、解僱人數。
  五、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
  六、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三)事業單位所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哪些事項?(6分)

一、解僱理由。 
二、解僱部門。 
三、解僱日期。 
四、解僱人數。 
五、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 
六、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4條(大量解僱之通知及解僱計畫書應載事項)【相關罰則】第1項~§17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六十日之限制。
  依前項規定通知相關單位或人員之順序如下:
  一、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勞工所屬之工會。
  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三、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但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事業單位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解僱理由。
  二、解僱部門。
  三、解僱日期。
  四、解僱人數。
  五、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
  六、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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