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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

[97-1] 97年第1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


097年度19500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
本試卷有選擇題80題,每題1.25分,皆為單選選擇題,測試時間為100分鐘,請在答案卡上作答,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准考證號碼:
姓名:
選擇題:
1.(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父母或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幾個月之喪葬津貼?<1>1個月<2>2個月<3>3個月<4>4個月。
2.(1)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以下何種條件,勞工得請領月退休金?<1>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2>勞工年滿五十五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3>勞工年滿五十五歲,工作年資滿二十年以上者<4>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年以上者。
3.(2)就業市場缺工與失業現象並存,而且失業週期很長,這是哪種失業類型的表徵?<1>循環性失業<2>結構性失業<3>摩擦性失業<4>季節性失業。
4.(3)下列何者是解決摩擦性失業的最有效方法?<1>加強職業訓練<2>振興經濟<3>加強就業資訊流通<4>提供公共就業機會。
5.(4)雇主大量解僱勞工時,如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經命限期給付而未給付者,依法得予何種處分?<1>限制住居<2>禁止通信<3>強制執行<4>禁止出國。
6.(1)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幾床,可聘僱1名機構外籍看護工?<1>5<2>6<3>7<4>8床。
7.(1)下列哪一項調查可以提供有關失業者尋職方法的資料?<1>人力運用調查<2>勞動力調查<3>受雇員工動向調查<4>家庭收支調查。
8.(4)事業單位對於勞工檢查機構檢查結果有異議時,應於通知送達後多少日內向檢查機構以書面提出?<1>三日<2>五日<3>七日<4>十日。
9.(3)假設仲介公司為雇主引進外勞時,提供不實的體檢資料,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處罰鍰為新臺幣多少元?<1>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2>1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3>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4>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
10.(1)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2條規定,所謂就業諮詢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1>津貼申請服務<2>轉業訊息提供<3>職業選擇<4>職業訓練訊息提供。
11.(3)下列哪一項調查可以提供缺工的相關資訊?<1>勞動力調查<2>勞工生活狀況調查<3>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4>家庭收支調查。
12.(4)有關公立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相互關係,下列敘述何者較為貼切正向?<1>不接觸不合作<2>對抗<3>互補通利<4>良性競爭。
13.(4)有關就業諮詢服務人員在協助已畢業之青少年求職者時,常運用的職業適性心理測驗種類中,下列何者較為不適當?<1>人格測驗量表<2>價值觀量表<3>職業興趣量表<4>大學科系興趣量表。
14.(4)就業會談前閱讀尋職者(案主)履歷資料,何者不是需特別標示的質疑點?<1>中斷的工作年資<2>過短的工作時間<3>頻繁轉換工作<4>工作待遇期望。
15.(2)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大眾捷運工程設計工作,該外國人因僅具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則至少應另有幾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1>1<2>2<3>3<4>4年。
16.(1)假使有某一家補習班在報上刊登不實職訓廣告,聲稱接受職訓局委辦電腦訓練,廣招學生先繳費,結訓後輔導到政府機關就業,該公司違法行為會被處新臺幣多少罰鍰?<1>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2>30萬元以上180萬元以下<3>50萬元以上180萬元以下<4>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
17.(3)勞動基準法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為何?<1>每週44小時<2>每週48小時<3>兩週84小時<4>兩週86小時。
18.(2)下面哪一項調查屬於政府家計部門調查?<1>職類別薪資調查<2>勞動力調查<3>受僱員工動向調查<4>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
19.(2)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以下有關權利事項勞資爭議的規定何者是不正確的?<1>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的規定所為權利義務的爭議<2>依調解、仲裁程序處理<3>當事人為個別勞工,得委任其所屬工會申請調解<4>調解或仲裁期間,勞方不得罷工、怠工。
20.(4)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請求適時更正時,應於多少日內處理之?<1>七日<2>十日<3>十五日<4>三十日。
21.(4)「全國就業e網」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設置之政府網站,它的網址為何?<1>www.ework.gov.tw<2>www.evta.ejob.gov.tw<3>www.okwork.gov.tw<4>www.ejob.gov.tw
22.(1)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其解僱計畫書除通知主管機關外,依序應優先通知何單位或人員?<1>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所屬之工會<2>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3>事業單位之全體勞工<4>事業單位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23.(4)為規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保護對象為何?<1>公務機關<2>非公務機關<3>法人<4>自然人。
24.(1)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利用,符合下列哪一項情形,不可以為特定目的以外的利用?<1>經當事人口頭同意者<2>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上之急迫危險者<3>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4>為增進公共利益。
25.(1)甲為自然人,其將所聘僱之外籍幫傭指派至其開設之地下工廠從事產品製造工作,則甲係違反下列何項規定?<1>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2>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3>聘僱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4>聘僱許可失效之外國人。
26.(4)下列何者不是針對就業會談的就業諮詢員,進行的適當教育訓練內容?<1>告知就業會談流程<2>模擬演練就業會談進行方式<3>討論就業會談之注意事項<4>說明尋職者(案主)個別背景資料。
27.(4)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下列哪一事項不應該在政府公報公告?<1>保有機關名稱<2>個人資料的類別<3>個人資料的範圍<4>關於行政罰及強制執行事務者。
28.(3)以下何者非為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之津貼?<1>臨時工作津貼<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3>敬老津貼<4>創業貨款利息補貼。
29.(3)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業的分類?<1>製造業<2>銀行業<3>司機<4>工商服務業。
30.(2)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訂定有所謂「通報」規定,要求相關單位或人員應進行通報,下列哪一項是所稱的「相關單位或人員」:<1>勞動檢查機構或單位<2>工會或事業單位的勞工<3>事業單位<4>中央健康保險局。
31.(4)製造業重大投資非傳統產業者之雇主,其聘僱外籍製造工,每人每月應繳交就業安定費新臺幣多少元?<1>1,500<2>1,900<3>2,000<4>2,400元。
32.(4)有關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下列何者是錯誤的?<1>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2>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3>如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應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4>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自願者亦得從事之。
33.(2)就業諮詢服務人員遇到不屬於就業服務業務領域可提供的服務時,其處理方式下列何者較為適當?<1>回絕<2>轉介<3>斥責<4>不予回應。
34.(4)下列何者不符合「同理心」的定義?<1>是一種經驗的反應<2>是一種特質或能力<3>是一種正確了解他人情緒與認知的過程<4>一般常用高層次同理心開案。
35.(3)依就業服務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下列機關,何者是錯誤?<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3>警政署<4>當地警察機關。
36.(4)下列何者不是助人技術?<1>瞭解技術<2>安慰技術<3>行為改變技術<4>治療技術。
37.(1)下列對助人關係的敘述何者較為正確?<1>受助者的困擾問題常是多面向的<2>助人關係是完全的互惠<3>助人行為不是一種關係型態<4>助人關係形同於朋友關係。
38.(4)依據現行的就業服務法規定,當民眾遇到不實的求才廣告時,要舉證向哪一個機關提出檢舉申訴?<1>經濟部<2>內政部<3>衛生署<4>直轄市、縣市政府。
39.(2)受聘僱入國工作之外國人,經警察機關依規定遣送出國者,其遣送所需之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應由何者負擔?<1>人力仲介公司<2>合法聘僱之雇主<3>外國人本人<4>非法雇主。
40.(3)當求職者專長經評估不適合當前就業市場需求時,可建議他向哪一類單位求助?<1>張老師<2>健康保險機構<3>職業訓練機構<4>生命線與補習班。
41.(3)有關就業服務的經濟資源之敘述,下列何者較不適當?<1>就業安定基金之孳息<2>政府預算<3>組織資源<4>民間贊助經費。
42.(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紓困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多少元?<1>10萬元<2>15萬元<3>20萬元<4>30萬元。
43.(1)職業探索量表測驗結果最高分為C.A.S組型,則組合的主要職業類別中,SCA是代表何種職業類別?<1>法律事務<2>公關<3>文獻檔案<4>社會工作。
44.(3)有關助人會談技巧中的專注行為的敘述,下列何者是正確的?<1>斜向對方<2>簡述語意<3>保持輕鬆自然<4>身體上半身微向對方後傾。
45.(3)下列何者不是適宜的就業面談場地?<1>會談室<2>會議室<3>一樓大廳<4>訓練教室。
46.(1)有關影響就業服務專業倫理觀之因素,下列敘述何者是錯誤的?<1>家人相處情形<2>團體壓力<3>社會態度與價值<4>個人價值觀。
47.(3)根據企業併購法的規定,併購後的存續公司應於併購基準日多少日前,以書面載明勞動條件通知新舊雇主商定留用的勞工?<1>七日<2>十五日<3>三十日<4>六十日。
48.(4)甲未經許可容留入國觀光之外國人為其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處甲新臺幣多少罰鍰?<1>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2>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3>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4>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
49.(2)消費者保護團體的任務,不包括下列哪一項?<1>商品價格的調查<2>服務標示及其內容的調查<3>商品品質的調查<4>消費者意見的調查。
50.(4)下列那一項權利,並未規定於兩性工作平等法中?<1>女性生理假<2>女性育嬰假<3>女性之配偶陪產假<4>兩性平等教育訓練假。
51.(3)主管機關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召集勞雇雙方組成之協商委員會,其勞方代表,如無工會組織且無勞資會議者,應如何產生?<1>主管機關依職權逕予指定之<2>主管機關報請管轄法院指定之<3>除定期契約及未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外之其他全體勞工推選之<4>資深勞工互選之。
52.(4)有關求職防騙案例中,刊登徵才廣告實為推銷產品遊說加入事業是屬於哪一種案例?<1>不實生前契約<2>違法家庭代工<3>不實電子商務<4>不實多層次傳銷。
53.(3)下列何者是結構式的助人關係?<1>朋友助人關係<2>家人助人關係<3>輔導員助人關係<4>社團成員助人關係。
54.(2)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有下列情事,何者是錯誤?<1>不得妨礙本國人勞動條件<2>不得妨礙文化發展<3>不得妨礙本國人就業機會<4>不得妨礙國民經濟發展。
55.(3)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退休金基數的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1>一個月的基本工資<2>一個月的底薪<3>一個月的平均工資<4>一個月的月薪。
56.(4)勞工保險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勞工保險局有關保險權益事項之核定發生爭議而申請審議時,應於接到勞工保險局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幾日內,經由勞工保險局向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申請審議?<1>30<2>40<3>50<4>60日。
57.(1)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調查,下列哪一種尋職方法是目前國內一般勞工最常使用的方式?<1>透過親友介紹<2>向公立就服機構登記求職<3>向私立就服機構登記求職<4>參加政府考試。
58.(2)下列何者不屬於克魯巴滋(Krumboltz)於1977年所提出之「生涯決定法」的7個步驟之一?<1>行動計畫<2>性向<3>定義問題<4>選擇方案。
59.(2)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所提撥的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雇主共同組織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之,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1>二分之一<2>三分之二<3>四分之三<4>五分之四。
60.(1)就業保險法之保險業務,由下列何種委員會監理?<1>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2>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3>就業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4>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61.(1)勞工保險醫療給付之門診給付費用,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百分之多少?<1>百分之10<2>百分之15<3>百分之20<4>百分之25
62.(1)下列何者不是犯罪矯治職業輔導諮詢(商)人員之基本工作態度?<1>有條件接受求職者<2>真誠對待求職者<3>不專門為工作人員選擇案主<4>恪守專業道德。
63.(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研發之「工作氣質測驗」,其計分方法不包含下列何者?<1>4<2>3<3>2<4>1分。
64.(4)下列何者不是就業會談時初步了解尋職者(案主),適合詢問的問題?<1>先前的職務負責範圍<2>過去的工作成績<3>對職業生涯的未來規劃<4>對勞動法令的看法。
65.(4)在安排就業會談時間時,何者不是安排原則?<1>就業諮詢員準時出現<2>不中斷會談<3>不讓尋職者(案主)等候過久<4>會談時間因人而異。
66.(2)下列何者對於諮商師的條件敘述是正確?<1>是工具<2>了解自我<3>沒有被諮商的經驗最好<4>人我互動能力差。
67.(2)下列何者是職業分析流程的最後階段?<1>進行機構調查<2>整理職業資料<3>進行職業分析<4>擬定調查計畫。
68.(3)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多少天內妥適處理之?<1>七日<2>十日<3>十五日<4>三十日。
69.(1)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幾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1>280<2>290<3>300<4>310日。
70.(2)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如其延長在2小時之內者,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多少?<1>二分之一以一<2>三分之一以上<3>四分之一以上<4>五分之一以上。
71.(4)下列何者不是助人的主要目標?<1>促使受輔導者了解自我<2>協助受輔導者願意改變自己<3>促使受輔導者提升自我<4>輔導者能夠主動幫助他人。
72.(1)一般而言,一個人的性格是由三大類特質所組成,下列敘述何者是錯的?<1>需求性特質<2>性向性特質<3>氣質性特質<4>動機性特質。
73.(1)下列哪一項不是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應放假之日:<1>農曆元月十五日元宵節<2>孔子誕辰紀念日<3>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4>行憲紀念日。
74.(3)下列何者不是就業會談時,了解尋職者(案主)工作企圖心的適合問題?<1>個人的職涯規劃為何<2>應徵這項職務的理由<3>個人的溝通方式<4>個人的夢想為何。
75.(2)小英接受測驗之原始分數為75,團體的標準差為5,團體的平均數為65,則小英的標準分數為多少?<1>1.50<2>2.0<3>2.5<4>2.5
76.(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9條規定:就業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對雇主與求職人之資料,除推介就業之必要外,不得對外公開。該項規定是屬於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之何種原則?<1>保密原則<2>禁止就業歧視原則<3>平等原則<4>公開原則。
77.(4)所謂「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應該具有下列哪一項資格或經歷?<1>律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三年以上<2>醫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三年以上<3>醫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六個月以上<4>律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一年以上。
78.(4)下列何者不是影響勞動需求的主要因素?<1>產品市場的供需狀況<2>生產技術<3>工資率<4>勞工職業偏好。
79.(3)目前我國行政院主計處職業分類的分類碼最多有幾位碼?<1>二位碼<2>三位碼<3>四位碼<4>五位碼。
80.(2)參加同一職類級別之技能檢定,其成績僅學科或術科測試1項及格者,該項測試成績自下年度起最多幾年內參加檢定時,得予保留?<1>2<2>3<3>4<4>5年。





2017年12月31日 星期日

[97-1] 術科詳解目錄 - 97年第1梯次 -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試題

97年第一梯次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乙級術科測試試題


第一題題目:我國勞動基準法暨兩性工作平等法,均有關於勞工工資之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工資原則上由勞雇雙方議定之,惟其工資不得低於何者?(2 分)
(二)所謂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應給付同等之工資:請問學理上將之稱為何一原則?(2分)
(三)依勞動基準法第26 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何二者之用?(4 分)
(四)依勞動基準法第28 條規定,雇主應按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予何者,以暫作為清償勞工未獲給付工資之用?(2 分)

第二題題目:請依勞動基準法有關定期契約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那四種類型之工作,方得訂定為定期契約?(4 分)
(二)如為臨時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期限屆滿,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亦不為反對之意思表示,請問該勞動契約之效力為何?(2 分)
(三)如為短期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期限屆滿,於間斷30 日內復另訂同樣類型之定期契約,則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限應超過幾日,依法即視為不定期契約?(2 分)
(四)依勞動機準法施行細節第6 條規定,季節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2 分)

第三題題目: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所用之條款,應本何項原則?(2 分)
(二)如有疑義時,解釋之原則為何?(2 分)
(三)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幾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2 分)
(四)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業經營者經何種程序後,該條款即為契約內容?(4 分)

第四題題目: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除有特定目的外,並應符合哪5 種情形,始得為之?(10 分)

第五題題目:
(一)A外國人擔任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B雇主因素,在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A外國人聘僱許可還有1 年才屆滿,請問B雇主如果要申請遞補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第58 條規定,應符合哪2 個要件?(4 分)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 條規定,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外國人工資時,其薪資明細表應記入哪些事項?請列舉其中3 項。(6 分)

第六題題目:A任職於甲公司,並與公司簽訂1 年期定期契約,A因期限屆滿離職;請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一)A失業期間連續達多久以上,即得視為非自願性離職,準用失業給付相關申請規定?(2 分)
(二)依該法第13 條規定,A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工作給A。請問A在哪些情形下得拒絕就業推介,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4 分)
(三)依該法第14 條規定,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A需要接受就業諮詢及職業訓練。請問A在哪些情形下得拒絕,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4 分)

第七題題目: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就業市場資訊主要內涵為何?(2 分)
(二)就業市場資訊一般使用的分類有幾種?(2 分)
(三)就業市場資料分析中內容中之勞動力的定義為何?(2 分)
(四)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就業服務統計資料,一般最常包括哪四個項目?(4 分)

第八題題目:小智在做職業生涯規劃時,因為不知道要如何進行,便向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尋求專業協助,經諮詢後,就業服務人員建議進行相關測驗。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經過智力測驗結果,小智的智商在+3.5 個標準差以上,就一般情況而言,他是資優還是智障?(1 分)
(二)假設Z(標準分數)是3,平均數是100,標準差是10,則小智的原始分數是多少?(3分)
(三)除智力測驗外,還有哪些種職業心理測驗可供小智進行施測?(6 分)

第九題題目:一般而言,「就業諮詢(商)和面談」是職涯服務的重要平台;請依序列出Williamson的六個職涯輔導步驟。(10 分)

第十題題目:
(一)何謂「就業陷阱」?(2 分)
(二)通常利用媒體的就業陷阱資訊,有哪些特徵?請列舉四項並說明之。(8 分)








[97-1] 第六題題目:A任職於甲公司,並與公司簽訂1 年期定期契約,A因期限屆滿離職;請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第六題題目:A任職於甲公司,並與公司簽訂1 年期定期契約,A因期限屆滿離職;請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一)A失業期間連續達多久以上,即得視為非自願性離職,準用失業給付相關申請規定?(2 分)

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就業保險法

第11條(保險給付請領之條件)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三個月以上。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二)依該法第13 條規定,A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工作給A。請問A在哪些情形下得拒絕就業推介,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4 分)

一、工資低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 
二、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以上。




就業保險法

第13條(申請人拒絕就業推介之情形)

  申請人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工作,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不接受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一、工資低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
  二、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以上。





(三)依該法第14 條規定,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A需要接受就業諮詢及職業訓練。請問A在哪些情形下得拒絕,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4 分)

一、因傷病診療,持有證明而無法參加者。 
二、為參加職業訓練,需要變更現在住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顯有困難者。 




就業保險法

第14條(申請人拒絕就業諮詢及職業訓練之情形)

  申請人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之就業諮詢或職業訓練,有下列情事之一而不接受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一、因傷病診療,持有證明而無法參加者。
  二、為參加職業訓練,需要變更現在住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顯有困難者。
  申請人因前項各款規定情事之一,未參加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之就業諮詢或職業訓練,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在其請領失業給付期間仍得擇期安排。









[就業服務乙級97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97-1] 第五題題目:(一)A外國人擔任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B雇主因素,在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A外國人聘僱許可還有1 年才屆滿,請問B雇主如果要申請遞補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第58 條規定,應符合哪2 個要件?(4 分)

第五題題目:(一)A外國人擔任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B雇主因素,在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A外國人聘僱許可還有1 年才屆滿,請問B雇主如果要申請遞補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第58 條規定,應符合哪2 個要件?(4 分)

※就業服務法第58條考試當時版本與現今版本不同,現在只剩一個要件。

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三個月仍未查獲。




就業服務法

第58條(申請遞補)

  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死亡或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者,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之原因,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亦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一、外國人於入出國機場或收容單位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二、外國人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三個月仍未查獲。
  三、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並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出國者。
  前二項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 條規定,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外國人工資時,其薪資明細表應記入哪些事項?請列舉其中3 項。(6 分)

1.實領工資
2.工資計算項目
3.工資總額
4.工資給付方式
5.外國人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6.勞工保險費
7.所得稅
8.膳宿費
9.職工福利金
10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
11.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3條

  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人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本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記載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工資給付方式、外國人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交予該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五年。
  雇主應備置及保存勞動契約書,經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供主管機關檢查。
  雇主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引進第二類外國人者,免備置及保存前項所定之切結書。
  第一項工資,除外國人應負擔之項目及金額外,雇主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第二類外國人。但以其他方式給付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一份。
  第一項工資,雇主未全額給付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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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第四題題目: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除有特定目的外,並應符合哪5 種情形,始得為之?(10 分)

第四題題目: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除有特定目的外,並應符合哪5 種情形,始得為之?(10 分)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現改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19條(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之要件)【相關罰則】§41、§47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第6條(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相關罰則】第1項~§41、§47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為協助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六、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但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或其他法律另有限制不得僅依當事人書面同意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其同意違反其意願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準用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其中前項第六款之書面同意,準用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並以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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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第三題題目:(一)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所用之條款,應本何項原則?(2 分)

第三題題目:(一)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所用之條款,應本何項原則?(2 分)

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消費者保護法

第11條(定型化契約之一般條款)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二)如有疑義時,解釋之原則為何?(2 分)

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消費者保護法

第11條(定型化契約之一般條款)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三)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幾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2 分)

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




消費者保護法

第11條之1(審閱期間)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四)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業經營者經何種程序後,該條款即為契約內容?(4 分)

企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明示其內容顯有困難者,應以顯著之方式,公告其內容,並經消費者同意者,該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應給與消費者定型化契約書。但依其契約之性質致給與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定型化契約書經消費者簽名或蓋章者,企業經營者應給與消費者該定型化契約書正本。




消費者保護法

第13條(構成契約內容之要件;定型化契約書之給與)

  企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明示其內容顯有困難者,應以顯著之方式,公告其內容,並經消費者同意者,該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應給與消費者定型化契約書。但依其契約之性質致給與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定型化契約書經消費者簽名或蓋章者,企業經營者應給與消費者該定型化契約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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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97-1] 第二題題目:請依勞動基準法有關定期契約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一)那四種類型之工作,方得訂定為定期契約?(4 分)

第二題題目:請依勞動基準法有關定期契約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一)那四種類型之工作,方得訂定為定期契約?(4 分)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




勞動基準法

第9條(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相關罰則】第1項~§79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二)如為臨時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期限屆滿,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亦不為反對之意思表示,請問該勞動契約之效力為何?(2 分)

視為不定期契約




勞動基準法

第9條(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相關罰則】第1項~§79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三)如為短期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期限屆滿,於間斷30 日內復另訂同樣類型之定期契約,則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限應超過幾日,依法即視為不定期契約?(2 分)

九十日




勞動基準法

第9條(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相關罰則】第1項~§79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70208CC770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000000^01139073071900^000BE001001
勞動基準法 (01139)
七十三年七月十九日
第九條  (制定)
條文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理由
一、勞動契約為勞雇雙方約定其權利義務之契約,本法為公法,特以法律條文限制其定期契約之範圍,有助於勞雇利益之調協,促進勞雇關係之和諧。
二、定期契約期滿,在一定之情形下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定期契約屆滿後勞工仍繼續工作時而雇主不為反對之意思表示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二)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而前後契約之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應視為不定期契約,期以防止雇主應用定期契約僱用勞工長期工作,剝奪勞工權益。






(四)依勞動機準法施行細節第6 條規定,季節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2 分)

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三、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四、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就業服務乙級97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97-1] 第一題題目:我國勞動基準法暨兩性工作平等法,均有關於勞工工資之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第一題題目:我國勞動基準法暨兩性工作平等法,均有關於勞工工資之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兩性工作平等法」現在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一)工資原則上由勞雇雙方議定之,惟其工資不得低於何者?(2 分)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動基準法

第21條(工資之議定暨基本工資)【相關罰則】第1項~§79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二)所謂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應給付同等之工資:請問學理上將之稱為何一原則?(2分)

兩性「同工同酬」及「同值同酬」原則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0條(薪資給付性別歧視之禁止)【相關罰則】§38-1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勞動基準法

第25條(性別歧視之禁止)【相關罰則】§79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65599F3E7C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000000^03616090122100^0002C001001
兩性工作平等法 (03616)
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十條  (制定)
條文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理由
一、規定兩性「同工同酬」及「同值同酬」原則。
二、為避免雇主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規避本條之規定,故明文禁止。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1F5FA41E5F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000000^01139073071900^00166001001
勞動基準法 (01139)
七十三年七月十九日
第二十五條  (制定)
條文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理由
我國於民國四十七年三月一日已批准國際勞工組織「男女勞工同工同酬公約」,為確立男女同工同酬之原則,爰於本法作明確之規定。






(三)依勞動基準法第26 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何二者之用?(4 分)

違約金、賠償




勞動基準法

第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相關罰則】§78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四)依勞動基準法第28 條規定,雇主應按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予何者,以暫作為清償勞工未獲給付工資之用?(2 分)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勞動基準法

第28條(勞工債權受償順序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相關罰則】第2項~§79

  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
  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
  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
  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
  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累積至一定金額後,應降低費率或暫停收繳。
  第二項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基金之收繳有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基金墊償程序、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乙級97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