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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

[102-1] 102年第1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

102年度19500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
本試卷有選擇題80題,每題1.25分,皆為單選選擇題,測試時間為100分鐘,請在答案卡上作答,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准考證號碼:
姓名:
選擇題:
1.(3)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至第20條之促進工作平等措施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至遲幾日內展開調查?<1>3<2>5<3>7<4>10日。
2.(1)助人工作者為何需要倫理守則,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1>專業非具有獨占性<2>助人過程中自我揭露的必要性<3>助人工作的使命是挑戰社會不正義<4>案主是在社會、經濟、政治上等相對不利的人們。
3.(4)職業分析的機構調查表,是用來記載一個機構的概況資料,其中機構代號有五碼,後三碼代表的意涵為何?<1>從事分析機構的代號<2>受調查機構的業碼<3>從事分析機構的業碼<4>受調查機構的序號。
4.(3)年齡滿80歲以上之被看護者,經專業評估認定至少應達下列何種情形,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照顧需求而未能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者,得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1>輕度依賴照護需要<2>中度依賴照護需要<3>嚴重依賴照護需要<4>全日照護需要。
5.(2)以求職者為主體,社會資源區分為內在、外在資源。下列何者是外在資源?<1>家人支持<2>家庭服務<3>家人溝通<4>家人同理。
6.(4)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籌設許可、設立許可或重新申請設立許可之日前二年內,辦理聘僱許可之外國人總人數301人以上,而行蹤不明人數達多少人以上者,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1>4人以上<2>7人以上<3>10人以上<4>25人以上。
7.(4)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轉換作業,該外國人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轉換作業期間最長幾日,並以1次為限?<1>15<2>30<3>45<4>60日。
8.(1)就業服務法所稱「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至少幾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1>1個月<2>2個月<3>3個月<4>4個月。
9.(1)下列何者是政府的就業資訊網路資源?<1>就業好伙伴電子報<2>生涯精靈網<3>全人通就業服務網<4>才庫人力網。
10.(1)職業分析的環境狀況分析表,是用來分析一個職業的環境狀況,其中「空氣」項目分幾個細目與等級?<1>4個細目與3等級<2>5個細目與3等級<3>6個細目與4等級<4>6個細目與3等級。
11.(1)下列何者不是有效的助人技巧?<1>責罵<2>傾聽<3>反映<4>同理。
12.(2)「就我剛才聽到的,我所理解您的意思是...」,這種溝通方式可被稱為?<1>討好<2>澄清<3>責備<4>讚賞。
13.(3)就業市場統計方法有很多種,其中「利用某一類人力與人口或勞動力或不同類人力間的比例關係,以推估此類人力的需求」之推計方法,稱為?<1>季節調整法<2>季節變動法<3>密度比例法<4>循環變動法。
14.(3)以工作調適理論TWA所編製的工作價值觀量表,其測驗結果包含六項工作價值,下列何者不屬於此六項工作價值?<1>安全(或支持)<2>利他(或關係)<3>抗壓性<4>成就。
15.(2)求職推介就業率(Rate of Effective Applicants Placed)是指推介就業人數除以求職人數的比率。若資料充分時,下列何者通常較少列在求算的類別屬性項目中?<1>性別<2>婚姻<3>年齡<4>職業類別。
16.(3)「從你剛才的談話中,你好像很在意...」,這個助人技巧可被稱為?<1>責罵<2>傾聽<3>反映<4>同理。
17.(2)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法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核發被保險人薪資補貼,其補貼標準,應按其約定縮減工時前幾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約定縮減工時後月投保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發給?<1>1個月<2>3個月<3>6個月<4>9個月。
18.(1)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歷年的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在年齡屬性項目,都採取多少歲的年齡組距,進行統計結果的分析?<1>5<2>7<3>9<4>10歲。
19.(1)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雇主如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非按月計酬方式之何類求職者,可補貼其僱用時薪每小時新臺幣55元?<1>原住民<2>身心障礙者<3>中高齡者<4>長期失業者。
20.(4)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歷年的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顯示,我國女性年平均勞動力參與率超過50%在民國幾年?<1>98<2>99<3>100<4>101年。
21.(2)職業訓練機構依職業訓練法第4條規定,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之配合實施事項,下列何者不正確?<1>規劃及辦理職業訓練時,應配合就業市場之需要<2>可依需要斟酌提供未就業之結訓學員名冊,送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3>應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委託,辦理職業訓練<4>得接受其他機構之委託,辦理職業訓練。
22.(2)符合聘僱外籍看護工法定資格之雇主,聘僱具證照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照顧被看護者,得申請補助金每月新臺幣多少元,合計最長以12個月為限?<1>5,000<2>10,000<3>15,000<4>20,000元。
23.(3)John Holland理論為依據所編制的職業興趣測驗結果包含6種興趣碼(R,I,A,S,E,C),其中「A」的意思為何?<1>務實型或實用型<2>社會型或社交型<3>藝術型<4>守規型或事務型。
24.(2)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最長得寬限幾日?<1>20<2>30<3>40<4>50日。
25.(3)職業分析的基本資料與職業概述分析表,是用來描述一個職業的工作摘要與任務內容的一個表格,其中「待遇」項目用來描述待遇高低與從業人員的年資或工作技能有密切關係,因此把待遇分成三個等級,下列何者不正確?<1>生手<2>熟手<3>高手<4>老手。
26.(4)下列何者不屬於成功處理衝突的方式?<1>以合作代替競爭<2>察覺非語言行為<3>運用幽默<4>拒絕溝通。
27.(3)依職業訓練法第35條規定,技術上與何者有關業別之事業機構,應僱用一定比率之技術士?<1>民生產業<2>職業訓練<3>公共安全<4>社會服務。
28.(3)就業服務工作是一項助人專業,在助人的過程中社會資源的運用與助人服務的成效有著密切關聯。一般而言,社會資源包括有形和無形資源,下列何者是無形的資源?<1>專家<2>志願者<3>社團號召<4>設備。
29.(2)依據Maslaush的工作倦怠三因子模型,下列何者與「工作倦怠」較無關連?<1>情緒耗竭<2>追求卓越<3>喪失動力<4>冷漠無感。
30.(4)職業分析的體能需求分析表,是用來分析一個職業對體能的需求,其中「工作姿勢及體力負荷」項目的各項動作中,下列動作何者不含於「施力於物體的移動與負荷量的評定」?<1><2><3><4>走動。
31.(1)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工或工會提起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之訴,暫免徵收依民事訴訟法所定裁判費多少比例?<1>1/2<2>2/3<3>3/4<4>全部。
32.(1)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幾個月之喪葬津貼?<1>10個月<2>15個月<3>20個月<4>30個月。
33.(3)依就業保險法第32條規定,領取失業給付者,應自再就業之日起幾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1<2>2<3>3<4>4日。
34.(1)「失業率」常是被用來檢視一個國家產經發展概況的指標之一,在亞洲四小龍中,近二年來(民國100-101)失業率的年平均在4%以上,是哪一個國家?<1>中華民國臺灣<2>新加坡<3>南韓<4>香港。
35.(2)就業服務人員遇到需要緊急安置的求職者時,其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最為適當?<1>婉拒服務<2>連結資源<3>不宜回應<4>規勸離開。
36.(1)雇主資遣員工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至遲幾日內,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3<2>5<3>7<4>10日。
37.(1)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人力資源調查對象?<1>軍人<2>中高齡者<3>身心障礙者<4>婦女。
38.(4)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我國基本工資自民國10211日起,每小時之時薪為多少?<1>95<2>98<3>103<4>109元。
39.(4)勞工保險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最長幾年不行使即消滅?<1>1<2>2<3>3<4>5年。
40.(1)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金額,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勞工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違反者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1>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2>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3>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4>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41.(1)下列何者不屬於職業心理測驗?<1>卜卦<2>興趣量表<3>工作價值量表<4>通用性向測驗。
42.(2)下列何者不是工作調適理論TWA的構成要素?<1>能力<2>興趣<3>需求與工作價值<4>任職長短。
43.(4)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發給新臺幣500元。但情形特殊者,得核實發給,每次不得超過新臺幣多少元?<1>750<2>900<3>1,000<4>1,250元。
44.(3)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失業給付之起算日,係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第幾日起算?<1>次日<2>14<3>15<4>28日。
45.(2)有關「怯志人力」的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1>指具有工作能力者由於缺乏自信心,認為在就業市場找工作不易而未進入就業市場覓職者<2>一般而言,在經濟景氣良好時,就業機會增加,會使求職者信心增加,因此怯志人力隨之增加<3>就業市場資訊的暢通,有助於提升怯志人力的求職信心,而投入就業市場<4>各國通常係以非勞動力中屬於「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的人數代表怯志人力的統計數據。
46.(2)效用主義是助人倫理的觀點之一,下列有關效用主義的假設何者不正確?<1>社會之善乃個人之善的總和<2>人類的本質是相互競爭的,我們的競爭是溫和的,是依循理性的他利<3>利他主義被視為一種相互的自利<4>是以民主方式公平處理每個人的福祉。
47.(3)下列何者不屬於心理測驗中「效度」的概念範疇?<1>區別效度<2>聚斂效度<3>穩定性<4>內容效度。
48.(4)案主自決比保密原則更具西方文化的傳統特性,依據Rothman剖析,自決理論的根據是:<1>相對論的實施工具<2>文化疏離的毒藥<3>政治與情緒的枷鎖<4>存在的現實。
49.(4)有關於廣義失業率的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1>(失業者+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非勞動力+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100<2>(勞動力+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失業者+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100<3>(失業者+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勞動力+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1000<4>(失業者+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勞動力+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100%。
50.(1)雇主僱用從事部分工時工作之身心障礙員工,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1/2以上者,進用幾人得以1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1>2<2>3<3>4<4>5人。
51.(4)運動是抒解身心壓力之有效方式,依據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07年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報告,國人於遭遇工作壓力或困擾時,採用「散步或運動」作為處理方式的比率,大約是多少?<1>90%<2>85%<3>75%<4>40%
52.(4)外國法人為履行承攬、買賣、技術合作等契約之需要,須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在我國境內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自申請日起前1年內履約工作期間與當次申請工作期間累計最長在幾日以下者,外國人不受學、經歷或證照、職業資格之限制?<1>30<2>45<3>60<4>90日。
53.(3)失業給付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其失業給付最長發給幾個月?<1>3個月<2>6個月<3>9個月<4>12個月。
54.(4)有關志願服務特性的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1>其動力源自對周遭事務的察覺與關懷<2>能較充分反映社會需要,易具有理想主義<3>可加速社會變遷,但受時空因素影響很大<4>不是一種教育過程。
55.(1)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職業重建服務,不包括下列何項?<1>臨時工作<2>職務再設計<3>職業訓練<4>職業輔導評量。
56.(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並應主動或依何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1>利害關係人<2>第三人<3>自然人<4>當事人。
57.(3)下列何者不是Holland職業人格理論的構成要素?<1>興趣<2>人境契合<3>壓力源<4>自我意象。
58.(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屬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推動「一案到底」的個案管理服務模式,主要是在協助個案強化「自我功能」與解決問題能力,得以順利找到理想工作,此種就業媒合概念是屬於何種理論學派?<1>問題解決學派<2>行為學派<3>心理分析學派<4>社會控制學派。
59.(2)雇主應於所聘僱之外籍看護工入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第幾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1>24個月<2>30個月<3>32個月<4>36個月。
60.(1)就助人專業發展的過程而言,Wilensky認為下列何者是最後一個階段?<1>倫理守則<2>專業結社的形成<3>爭取法律的保障與支持<4>訓練學校的興起。
61.(4)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廢止設立許可者,其負責人或代表人於最長多久期間內再行申請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1>6個月<2>1<3>16個月<4>2年。
62.(2)雇主申請家庭幫傭轉換雇主或工作許可,應繳納審查費,每件新臺幣多少元?<1>100<2>200<3>500<4>1,000元。
63.(1)在工作調適理論TWA中,若想知道個案的潛在能力,該理論常傾向於使用那一種測驗?<1>通用性向測驗<2>工作氣質測驗<3>職業興趣測驗<4>工作價值測驗。
64.(2)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某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其延長工作時間之第3及第4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多少比例?<1>1/3<2>2/3<3>3/4<4>1倍。
65.(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3日。陪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給?<1>不予發給<2>減半發給<3>工資照給<4>加倍發給。
66.(2)若某人透過測驗得知自己的Holland興趣碼後,通常可進一步查詢契合於自己興趣碼組型的職業。以下那個資源是無法支援此查詢動作的?<1>該測驗之職業常模<2>我國職業分類典<3>職業訊息網O*NET<4>生涯規劃系統。
67.(1)下列何者不是情緒表達在人際溝通上的正向功能?<1>推卸責任<2>彼此更瞭解<3>變得更真誠<4>關係更牢固。
68.(4)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至少在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1>25<2>34<3>57<4>67人。
69.(3)助人工作者在處理分配問題時,必須堅守正義原則,下列的正義原則何者不正確?<1>平等分配<2>需求強度<3>犧牲多寡<4>弱勢優先。
70.(3)人力資源調查中有關「失業者」的定義,一般常採取國際勞工組織(ILO)的標準定義,必須涵蓋3項條件,下列何者不正確?<1>年滿15歲以上人口<2>無工作<3>尚未找工作<4>隨時可開始工作。
71.(2)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勞雇雙方拒絕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時,主管機關至遲應於幾日內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並適時提出替代方案?<1>5<2>10<3>15<4>20日。
72.(3)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工作,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依規定受聘僱於2以上之雇主時,其於每一新雇主每週從事教學相關工作時數不得少於幾小時?<1>2小時<2>4小時<3>6小時<4>8小時。
73.(2)小英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請問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小英應可按其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之多少比率,一次發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1>30<2>50<3>60<4>20%。
74.(2)依職業訓練法第27條規定,應繳交職業訓練費用差額而未依規定繳交者,自規定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差額繳清日止,每逾1日加繳欠繳差額百分之多少滯納金?<1>0.1<2>0.2<3>0.3<4>0.5%。
75.(2)甲公司聘僱199位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其所聘僱之外國人中,依規定至少應配置具有雙語能力者幾人?<1>1<2>2<3>3<4>4人。
76.(4)職業訓練局依據就業服務法令規定,於民國83年完成「就業市場資訊作業基準手冊」(Handbook for Employment Market Information)。有關其編製目的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1>奠立地區性就業市場資訊的發布制度<2>減少勞動者的失業<3>加速求職求才雙方的媒合<4>減少分析與發布工作,使能反映出長期就業市場的變動趨勢。
77.(3)依就業保險法第29條規定,繼續請領失業給付者,應於前次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末日之翌日起幾年內,每個月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再認定?<1>4<2>3<3>2<4>1年。
78.(3)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最長發給多久?<1>6個月<2>9個月<3>1<4>16個月。
79.(3)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掌理之事項?<1>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許可及管理<2>全國性就業市場資訊之提供<3>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4>就業服務作業基準之訂定。

80.(1)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每人每月新臺幣多少元?<1>1,900<2>2,000<3>2,400<4>5,000元。


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102-1] 八、景氣指標(Business Indicators)可分為景氣對策信號及景氣動向指標。而景氣對信號包括的內容,主要取決於一國當時...

八、景氣指標(Business Indicators)可分為景氣對策信號及景氣動向指標。而景氣對信號包括的內容,主要取決於一國當時經濟發展階段的政策目標,我國以兼取國內外均衡為前提,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制的景氣對策信號就業市場資訊的內容包含9項,而此一信號係藉一組類似交通管制信號紅、黃、綠、藍燈的標幟,來對當時的景氣對策發出不同的信號,供做政府採取因應措施的參考。請說明「綠燈」、「黃紅燈」、「紅燈」、「黃藍燈」、「藍燈」等信號所代表的意義?(10分)

綠燈 --> 景氣穩定
黃紅燈 --> 注意性燈號,介於熱絡(紅燈)與穩定(綠燈)之間,宜密切觀察景氣是否轉向。
紅燈 --> 景氣熱絡
黃藍燈 --> 注意性燈號,介於穩定(綠燈)與低迷(藍燈)之間,宜密切觀察景氣是否轉向。
藍燈 --> 景氣低迷







https://index.ndc.gov.tw/n/zh_tw/data/wiki#/dict/26
景氣對策信號(Monitoring indicator)

景氣對策信號亦稱「景氣燈號」,係以類似交通號誌方式的5種不同信號燈代表景氣狀況的一種指標,目前由貨幣總計數M1B變動率等9項指標構成。每月依各構成項目之年變動率變化(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除外),與其檢查值做比較後,視其落於何種燈號區間給予分數及燈號,並予以加總後即為綜合判斷分數及對應之景氣對策信號。

景氣對策信號各燈號之解讀意義如下:若對策信號亮出「綠燈」,表示當前景氣穩定、「紅燈」表示景氣熱絡、「藍燈」表示景氣低迷,至於「黃紅燈」及「黃藍燈」二者均為注意性燈號,宜密切觀察後續景氣是否轉向。

目前景氣對策信號各構成項目及檢查值如下:








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MetaQry.asp?MetaId=256
景氣動向指標包含領先指標同時指標落後指標,由國發會經濟發展處編製並按月發布。

(一)領先指標包括(具領先景氣波動性質,可預測未來景氣變動):

  1. 外銷訂單動向指數
  2. 實質貨幣總計數M1B
  3. 股價指數
  4. 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淨進入率
  5. 建築物開工樓地板面積(住宿類住宅、商業類、辦公服務類、工業倉儲類)
  6. 實質半導體設備進口值
  7. 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


(二)同時指標包含(可衡量當時景氣之波動):

  1. 工業生產指數
  2. 電力(企業)總用電量
  3. 製造業銷售量指數
  4.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
  5. 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
  6. 實質海關出口值
  7. 實質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


 (三)落後指標(可事後確認景氣循環轉折點):

  1. 失業率
  2. 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
  3. 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
  4. 全體金融機構放款與投資
  5. 製造業存貨價值









https://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4BAAFB5D274162D4&sms=A93837405548FF94&s=602E4A3E321FD349

景氣指標包含「領先指標」、「同時指標」及「落後指標」,由本會經濟發展處編製,並每月發布。其構成項目為:

1.領先指標:由外銷訂單動向指數(以家數計)、實質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淨進入率、建築物開工樓地板面積(住宅、商辦、工業倉儲)、實質半導體設備進口值,及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等7項構成項目組成,具領先景氣波動性質,可用以預測未來景氣之變動。

2.同時指標︰由工業生產指數、電力(企業)總用電量、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實質海關出口值、實質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等7項構成項目組成,代表當前景氣狀況,可以衡量當時景氣之波動。

3.落後指標︰由失業率、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全體金融機構放款與投資、製造業存貨價值等5項構成項目組成,用以驗證過去之景氣波動。









https://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CFE1B745364D2499&sms=814775938D6333B4&s=D999D1950A14E3C0
問題:景氣指標及對策信號之意義及功能?

回覆:

景氣指標與對策信號乃是為衡量經濟景氣概況,將一些足以代表經濟活動且能反映景氣變化的重要總體經濟變數,以適當統計方式處理,編製而成。目前國發會發布包含領先、同時、落後三種景氣指標,並同時發布景氣對策信號(景氣燈號),提供各界衡量我國景氣脈動之用。景氣指標及景氣燈號意義、功能如下:

一. 領先指標
由外銷訂單動向指數(以家數計)、實質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淨進入率、建築物開工樓地板面積(住宅、商辦、工業倉儲等)、實質半導體設備進口值,及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等7項構成項目組成,具領先景氣波動性質,可用來預測未來景氣之變動。

二. 同時指標
由工業生產指數、電力(企業)總用電量、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實質海關出口值,與實質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等7項構成項目組成,代表當前景氣狀況,可以衡量當時景氣之波動。

三. 落後指標
由失業率(取倒數)、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全體金融機構放款與投資,及製造業存貨價值等5項構成項目組成,用以驗證過去之景氣波動。

四. 景氣對策信號
景氣對策信號係以類似交通號誌之5種不同信號燈表示目前景氣狀況,其中「綠燈」表示景氣穩定、「紅燈」表示景氣熱絡、「藍燈」表示景氣低迷,至於「黃紅燈」及「黃藍燈」二者均為注意性燈號,宜密切觀察景氣是否轉向,藉由不同的燈號,提示政府應採取之對策,亦可利用對策信號變化做為判斷景氣榮枯參考。目前國發會編製之對策信號由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生產指數、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海關出口值、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及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等9項構成項目組成。







http://chbfund.moneydj.com/r/rd/RDD1.djhtm?a=EIEA11&b=%BBO%C6W%B4%BA%AE%F0%B9%EF%B5%A6%A4%C0%BC%C6&c=%A4%C0%BC%C6&d=4
什麼是臺灣景氣對策分數 ?

景氣指標是景氣預測工具之一,目前經建會所編製的「台灣景氣指標」包括三部份:景氣對策信號景氣動向指標以及產業景氣調查。前二者是根據客觀的統計資料,顯示我國總體經濟之狀況,產業景氣調查則根據廠商提供的客觀數據及主觀判斷,來了解個別產業之景氣狀況。

景氣綜合判斷分數也是景氣預測工具之一,為行政院經建會根據各經濟活動指標所編製的一組景氣信號標幟,由紅,黃紅,綠,黃藍至藍燈,分別代表景氣由繁榮至衰退。景氣對策信號編製的目的,在於簡要地對總體經濟狀況做出判定,顯示景氣概況。

編製此信號的統計數據共有貨幣供給,放款,票據交換,製造業新接訂單指數,海關出口值,工業生產指數,製造業生產指數,製造業成品存貨率,股價指數等與景氣變動較為密切的九項經濟指標,每一向依變動率或比率訂出四個分界點(檢查值),區分為五種信號燈來表示景氣的好壞,「紅燈」表示景氣過熱,「黃紅燈」表示景氣活絡,「綠燈」表示景氣穩定,「黃藍燈」表示景氣欠佳,「藍燈」表示景氣衰退。

38分以上:『紅燈』,景氣過熱
32~37分 :『黃紅燈』,景氣微熱
23~31分 :『綠燈』,景氣穩定
18~22分 :『黃藍燈』,景氣欠佳
17分以下:『藍燈』,景氣衰退

在應用上,由於景氣對策信號將個別指標之變動情形,以區間分段方式判定燈號,因此,當指標變動幅度在同一區段時,不會改變燈號,但若某月份指標變動幅度雖與上月差異不大,卻正好超過臨界點而處不同區段,燈號即改變;此為其特點,亦為使用上的限制,顯示景氣對策信號是以區間劃分的方式,將總體經濟狀況作一簡要判定,目的在顯示景氣概況。因此若欲了解總體景氣變動的幅度,則須使用景氣動向指標;故在應用上,景氣動向指標重要性高於景氣對策綜合判斷分數。

公佈單位 : 行政院經建會(台灣)。









https://index.ndc.gov.tw/n/zh_tw/data/wiki#/dict
景氣領先指標(Leading indicator)

指具有領先景氣變動性質之指標,其轉折點常先於景氣循環轉折點發生。臺灣領先指標由外銷訂單動向指數(以家數計)、實質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淨進入率、建築物開工樓地板面積(住宅、商辦、工業倉儲)、實質半導體設備進口值,及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等7項構成項目組成,每月由國發會編製、發布。因指標具領先景氣變動之性質,可預測未來景氣之變動。

景氣同時指標(Coincident indicator)

指具有與景氣變動性質同步之指標,其轉折點常與景氣循環轉折點同步發生。臺灣同時指標由工業生產指數、電力(企業)總用電量、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實質海關出口值、實質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等7項構成項目組成,每月由國發會編製、發布,代表當時的景氣狀況,可衡量當前景氣。

景氣落後指標(Lagging indicator)

指具落後景氣變動性質之指標,其轉折點常落後於景氣循環轉折點。臺灣落後指標由失業率、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全體金融機構放款與投資、製造業存貨價值等5項構成項目組成,每月由國發會編製、發布,可用在驗證過去領先、同時指標走勢是否正確。








https://market.cloud.edu.tw/content/vocation/business/sc_sb/circle/circle1.htm
『臺灣景氣指標』由經建會經濟研究處編印。每月報導臺灣之景氣概況,並公佈主要之統計數字。其內容包含三部份:

A. 景氣動向指標:包括景氣領先指標及景氣同時指標綜合指數。

  1. 領先指標︰由製造業新接訂單指數變動率、製造業員工平均每月工作時數、海關出口值變動率、貨幣供給M1B變動率、躉售物價指數變動率、股價指數變動率及臺灣地區房屋建築申請面積等等七項指標構成。具領先景氣變動之性質,可用以預測未來景氣之變動。
  2. 同時指標︰由工業生產指數變動率、製造業生產指數變動率、製造業銷售值、製造業員工平均每月薪資變動率、票據交換金額變動率以及國內貨運量等六項指標構成。代表當時的景氣狀況,可以衡量當時景氣之變動。

B. 景氣對策信號:由貨幣供給M1B變動率等九項指標編製而成。以五種信號燈表示景氣狀況。『紅燈』表示景氣過熱,『黃紅燈』表示景氣微熱,『綠燈』表示景氣穩定,『黃藍燈』表示景氣欠佳,『藍燈』表示景氣衰退。

C. 產業景氣調查:由每月廠商問卷資料綜合整理而成。調查重點在於瞭解景氣變動方向,是一種"質"的調查,而非"量"的統計。可用以判斷個別產業的景氣動向。






http://laborpedia.evta.gov.tw/link1.asp?did=C095&result=yes
就業市場資訊
就業市場資訊指就業市場動態及影響因素、勞動力特質、以及人力供需媒合過程紀錄各種資訊。對求職者而言,最關心的就業機會、工作條件、事業發展等資訊。對求才者而言,最想了解當地工資率、人力供需、各企業或行業之勞力競爭情況等資料。
就業市場資訊內容:
1.人口結構資料
2.全國經濟變動資料 
3.地區性工商活動報導
4.教育統計資料
5.人力資源資料
6.職業訓練訊息
7.求職求才訊息
8.勞動條件資料
9.職業指導資料報導
10.技能檢定資訊
11.新職類特徵之報導
12.有關法令增修報導等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稱經建會)曾是中華民國政府於1948年到2014年設立有關經濟建設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行政院;2014年1月22日與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合併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就業服務乙級102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102-1] 術科詳解目錄 - 102年第1梯次 -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試題

102年第一梯次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乙級術科測試試題


一、甲公司僱有員工31人,某日其女性員工乙於接洽業務途中不幸發生車禍受傷。送醫後住院2個月,治癒後出院並返回公司上班。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甲公司應訂定何種辦法,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2分)
(二)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甲公司對乙應負哪二項補償?(4分)
(三)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局應發給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多少之職業災害補償費?每隔多久給付一次?(4分)

二、甲公司於民國100年成立,僱有員工210人,並組有企業工會。近期因業務緊縮,而欲進行裁員解僱勞工。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最高百分之多少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之退休金,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2分)
(二)甲公司於60日內解僱勞工達何種情形,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稱「大量解僱」?(4分)
(三)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視為調解不成立之情形有哪二種?(4分)

三、甲公司為經許可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僱有從業人員11人。某日接受乙雇主委任,引進初次入國工作之外國人丙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惟甲公司每月向丙超收規定標準以外費用新台幣2,000元。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甲公司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幾人?(2分)
(二)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甲公司得向丙收取入國第1年、第2年及第3年之服務費,金額各為多少?(6分)
(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甲公司應處超收費用幾倍之罰鍰?(2分)

四、甲經許可人乙入國從事營造工作,並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就業安定費之用途有哪3項?(6分)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甲應於乙入國後3日內,檢附哪4項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4分)

五、小英目前失業中,遂向從事就業服務的小明請教是否符合請領失業給付的條件。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非自願離職事由除小英前任職公司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外,請敘明尚有哪5項情事?(10分,每項2分)

六、就業服務人員在面對兩難困境時,為解決問題及化解衝突,常必須做出實務的倫理抉擇。而倫理決策模式很多,其中由Hoose和Paradise根據Kohlberg的道德發展理論所提出之「五級倫理思考模式」係從哪五個不同導向階段來思考?(1.簡答即可2.寫出標題或僅文字大略敘述意思相同均可4.順序可顛倒5.每項2分)

七、職業分析是一種蒐集及職業資料的手段,而「工作執行分析表」(JA203表)是用來分析一種職業的職責、技能領域、使用的工具機器和設備,以及它的投入與產出。請說明5項從業人員的「職責」?(10分)

八、景氣指標(Business Indicators)可分為景氣對策信號及景氣動向指標。而景氣對信號包括的內容,主要取決於一國當時經濟發展階段的政策目標,我國以兼取國內外均衡為前提,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制的景氣對策信號就業市場資訊的內容包含9項,而此一信號係藉一組類似交通管制信號紅、黃、綠、藍燈的標幟,來對當時的景氣對策發出不同的信號,供做政府採取因應措施的參考。請說明「綠燈」、「黃紅燈」、「紅燈」、「黃藍燈」、「藍燈」等信號所代表的意義?(10分)

九、Holland的職業人格理論,將個人與職業都以興趣碼(R-I-A-S-E-C)來表示其特性(如:SIA,AI),以作為人境適配的基礎。請您閱讀以下兩個職業的內容,而後判斷這兩個職業的興趣碼。
‧2611律師及公設辯護人(5分)
從事提供法律諮詢、撰寫法律文件及在法庭代表委託人進行辯護之人員。工作內容包括:
(1)提供委託人法律諮詢服務,並代表委託人執行法律事務。
(2)研究法律理論、原理及其相關特殊法律或法院判決案例。
(3)蒐集證據準備答辯或進行法律程序,並藉由與客戶及證人之面訪方式,瞭解案件之真相。
(4)依委託案件之調查結果研擬對策,並代表委託人在法庭進行辯論及法律爭訟案件之協商。
(5)撰寫契約及遺囑等法律文件,並提供法律意見之說明。
‧8332大貨車駕駛人員(5分)
從事駕駛大貨車、聯結車、拖車及其他重型激動車輛運送貨物與原料之人員。如:拖車駕駛員、垃圾車駕駛、灑水車駕駛員、聯結車駕駛員、運油車駕駛員、傾卸車駕駛員、清洗車駕駛員、大貨車駕駛員。工作內容包括:
(1)駕駛大貨車、聯結車、拖車及其他重型機動車輛,以運送短程或長程之貨物及原料。
(2)確保貨品已裝載並安全覆蓋;運輸過程中符合安全及載重限制;使用各種升降或傾倒設備協助完成裝卸貨。
(3)安排保養、維護及修理。

十、近年來,大學生失業問題日趨嚴重,至就業服務站尋求協助的年輕人愈來愈多。假若現在有一位大學畢業新鮮人尋求協助,您跟他面談後得知:他大學主修統計系、雙主修心理系,成績也都不錯,他對自我興趣與價值有一定理解,但對於職場與職業等環境資訊較缺乏認識,他也明確表明,希望你能協助他多認識職業環境,以能找到一份他能力所及、也適合他興趣的工作。
根據他的狀況與需求,你先請他做了兩個動作:(1)以七點量尺,針對33項工作知識,進行知識水準自評,其報表結果如「自評知識水準圖」(含續圖),(2)以職業資訊系統進行搜尋比對,找出與個案知識水準剖面最相似的20種職業,其報表如下。
個案做完這兩個動作後,他將這兩個報表帶來,尋求您進一步的協助,請問:
(一)您會怎樣跟個案解釋這兩份報表?(4分,評分項目包含:a.有關解釋自評知識水準圖(含此知識水準與以往經驗的關連)、b.指出自評知識水準與20項職業間的關連)
(二)根據個案的狀況與需求,您會建議個案再進行哪些更具體的行動或活動?(6分,至少6項,1項1分)








[102-1] 五、小英目前失業中,遂向從事就業服務的小明請教是否符合請領失業給付的條件。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非自願離職事由除小英前任職公司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外,請敘明尚有哪5項情事?(10分,每項2分)

五、小英目前失業中,遂向從事就業服務的小明請教是否符合請領失業給付的條件。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非自願離職事由除小英前任職公司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外,請敘明尚有哪5項情事?(10分,每項2分)

因投保單位(前任職公司)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就業保險法

第11條(保險給付請領之條件)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三個月以上。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就業服務乙級102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102-1] 四、甲經許可人乙入國從事營造工作,並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請回答下列問題:

四、甲經許可人乙入國從事營造工作,並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就業安定費之用途有哪3項?(6分)

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就業服務法

第55條(就業安定費之規定及用途)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前項就業安定費之數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考量國家經濟發展、勞動供需及相關勞動條件,並依其行業別及工作性質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雇主或被看護者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或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者,其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免繳納第一項之就業安定費。
  第一項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經雇主依規定通知而廢止聘僱許可者,雇主無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
  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三十日;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百分之零點三滯納金。但以其未繳之就業安定費百分之三十為限。
  加徵前項滯納金三十日後,雇主仍未繳納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就其未繳納之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移送強制執行,並得廢止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主管機關並應定期上網公告基金運用之情形及相關會議紀錄。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甲應於乙入國後3日內,檢附哪4項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4分)

一、外國人入國通報單。 
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 
三、外國人名冊。 
四、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但符合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者,免附。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7-1條

  雇主申請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者,應於外國人入國後三日內,檢附下列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一、外國人入國通報單。
  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
  三、外國人名冊。
  四、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但符合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者,免附。
  當地主管機關受理雇主檢附之文件符合前項規定者,應核發受理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證明書,並辦理第十九條規定事項之檢查。但核發證明書之日前六個月內已檢查合格者,得免實施前項檢查。
  期滿續聘之雇主,免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期滿轉換之雇主,應依轉換雇主準則之規定,檢附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就業服務乙級102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102-1] 三、甲公司為經許可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僱有從業人員11人。某日接受乙雇主委任,引進初次入國工作之外國人丙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惟甲公司每月向丙超收規定標準以外費用新台幣2,000元。請回答下列問題:

三、甲公司為經許可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僱有從業人員11人。某日接受乙雇主委任,引進初次入國工作之外國人丙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惟甲公司每月向丙超收規定標準以外費用新台幣2,000元。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甲公司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幾人?(2分)

三人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所稱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之數額如下:
  一、從業人員人數在五人以下者,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一人。
  二、從業人員人數在六人以上十人以下者,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二人。
  三、從業人員人數逾十人者,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三人,並自第十一人起,每逾十人應另增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一人。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依前項規定所置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已為其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分支機構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者,不計入前項所定之數額,且不得從事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職責。




(二)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甲公司得向丙收取入國第1年、第2年及第3年之服務費,金額各為多少?(6分)

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七百元,第三年起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6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
  前項服務費之金額,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七百元,第三年起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但曾受聘僱工作二年以上,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之外國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前項費用不得預先收取。




(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甲公司應處超收費用幾倍之罰鍰?(2分)

十倍至二十倍




就業服務法

第66條(罰則)

  違反第四十條第五款規定者,按其要求、期約或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相當之金額,處十倍至二十倍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五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第40條(禁止行為之情形)【相關罰則】第2款、第7款至第9款~§65;第5款~§66;第一項第1款、第3款、第4款、第6款、第10款至第17款~§67;第一項第4款至第6款、第8款~§69;第2款、第7款、第9款或第4款~§70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辦理仲介業務,未依規定與雇主或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
  二、為不實或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廣告或揭示。
  三、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四、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五、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六、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七、仲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八、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九、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有恐嚇、詐欺、侵占或背信情事。
  十、違反雇主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
  十一、對主管機關規定之報表,未依規定填寫或填寫不實。
  十二、未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停業申報或換發、補發證照。
  十三、未依規定揭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十四、經主管機關處分停止營業,其期限尚未屆滿即自行繼續營業。
  十五、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雇主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十六、租借或轉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或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十七、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三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一年內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
  前項第十七款之人數、比率及查核方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乙級102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102-1] 二、甲公司於民國100年成立,僱有員工210人,並組有企業工會。近期因業務緊縮,而欲進行裁員解僱勞工。請回答下列問題:

二、甲公司於民國100年成立,僱有員工210人,並組有企業工會。近期因業務緊縮,而欲進行裁員解僱勞工。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最高百分之多少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之退休金,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2分)

百分之六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4條(退休金提繳率及自願提繳退休金之提繳規定)【相關罰則】第1項~§53

  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雇主得為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人員,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提繳退休金。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前項規定,於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準用之。
  前四項所定每月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二)甲公司於60日內解僱勞工達何種情形,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稱「大量解僱」?(4分)

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四分之一或單日逾五十人。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2條(適用範圍)

  本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十人。
  二、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未滿二百人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三分之一或單日逾二十人。
  三、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四分之一或單日逾五十人。 
  四、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五分之一或單日逾八十人。
  五、同一事業單位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二百人或單日逾一百人。
  前項各款僱用及解僱勞工人數之計算,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三)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視為調解不成立之情形有哪二種?(4分)

一、經調解委員會主席召集會議,連續二次調解委員出席人數未過半數。 
二、未能作成調解方案。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21條(調解不成立之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調解不成立:
  一、經調解委員會主席召集會議,連續二次調解委員出席人數未過半數。
  二、未能作成調解方案。








[就業服務乙級102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102-1] 一、甲公司僱有員工31人,某日其女性員工乙於接洽業務途中不幸發生車禍受傷。送醫後住院2個月,治癒後出院並返回公司上班。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公司僱有員工31人,某日其女性員工乙於接洽業務途中不幸發生車禍受傷。送醫後住院2個月,治癒後出院並返回公司上班。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甲公司應訂定何種辦法,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2分)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3條(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相關罰則】第1項後段、第2項~§38-1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甲公司對乙應負哪二項補償?(4分)

1.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2.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勞動基準法

第59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相關罰則】§79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三)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局應發給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多少之職業災害補償費?每隔多久給付一次?(4分)

1.百分之七十。
2.每半個月給付一次。
※沒有職業災害補償費,勞工保險條例是職業傷害補償費,勞動基準法是職業災害補償。



勞工保險條例

第36條(職業傷害補償費之發給標準)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勞動基準法

第59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相關罰則】§79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以下比較「職業災害」與「職業傷害」的差異。


職業災害


第2條(勞工保險種類)

  勞工保險之分類及其給付種類如下:
  一、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
  二、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第9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第13條(保險費率之計算)

  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點五至百分之十三;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保險費率定為百分之七點五,施行後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其後每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十,並自百分之十當年起,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三。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二種,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送請立法院查照。
  僱用員工達一定人數以上之投保單位,前項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按其前三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由保險人依下列規定,每年計算調整之:
  一、超過百分之八十者,每增加百分之十,加收其適用行業之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之百分之五,並以加收至百分之四十為限。
  二、低於百分之七十者,每減少百分之十,減收其適用行業之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之百分之五。
  前項實績費率實施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職業災害保險之會計,保險人應單獨辦理。

第15條(保險費之計算)

  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五、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第20條(保險效力停止後得主張之權利)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第20條之1(失能給付之請領)

  被保險人退保後,經診斷確定於保險有效期間罹患職業病者,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
  前項得請領失能給付之對象、職業病種類、認定程序及給付金額計算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64條(因職業災害死亡喪葬津貼、遺屬年金給付及補償金之請領)

  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致死亡者,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依第六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請領喪葬津貼外,有符合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遺屬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及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十個月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
  前項被保險人之遺屬依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一次請領遺屬津貼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四十個月。



勞動基準法

第59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相關罰則】§79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第62條(承攬人中間承攬人及最後承攬人之連帶雇主責任)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均應與最後承攬人,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事業單位或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為前項之災害補償時,就其所補償之部分,得向最後承攬人求償。

第63條(事業單位之督促義務及連帶補償責任)

  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工作場所,在原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範圍內,或為原事業單位提供者,原事業單位應督促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對其所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
  事業單位違背勞工安全衛生法有關對於承攬人、再承攬人應負責任之規定,致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應與該承攬人、再承攬人負連帶補償責任。

第84條(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時法令之適用方法)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略)...






職業傷害


第34條(職業傷害補助費)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職業病種類表如附表一。
  前項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審查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36條(職業傷害補償費之發給標準)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第42條(住院診療給付)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規定之一,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院、所診斷必須住院治療者,由其投保單位申請住院診療。但緊急傷病,須直接住院診療者,不在此限。
  一、因職業傷害者。
  二、因罹患職業病者。
  三、因普通傷害者。
  四、因罹患普通疾病,於申請住院診療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四十五日者。

第54條(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之失能補助費)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發給一次金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規定之給付標準,增給百分之五十,請領失能補償費。
  前項被保險人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並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除依第五十三條規定發給年金外,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二十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









[就業服務乙級102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