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1日 星期日

[心得] 職業婦女希望提高就業入取錄機會, 順利考取證照 | 111年第1梯 | 123 同學

   


同學稱呼:123 同學

考取的梯次:111-1

考取的學科分數:79

考取的術科分數:68

在何時成為Gavin老師線上課程學員:110年5月份


同學背景:

職業婦女


想考就服乙級的緣由(動機/起心動念):

提高就業入取錄機會


讀書計畫如何安排:

每天空出2小時的時間看


您認為準備就服乙級考試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什麼:

老師很重要、金條哥的秘訣熟背、持之以恆的心態


您覺得就服乙級考試最大的困難之處是什麼:

因為本人的中文的理解能力不好,所以考就服乙級是真的非常吃力。


您覺得Gavin老師的線上課程對您有什麼樣的幫助:

可以理解法條的用意。死背容易忘~

 

您覺得Gavin老師與考尚樂為學員做的各種規劃,如何幫助到您:

老師的解說讓我加深印象,金條哥的秘訣讓我掌握考試的重點。還有大家無私的分享看書的方式。


整個過程特別想感謝的人事物,以及想對他們說的話:

金條哥,非常謝謝您空出自己的時間,幫我解說我不會的題目。


給其他尚未考取的夥伴的建議&期勉:

只要有心,真的可以成功。千萬別氣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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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 星期三

[心得] 3年資歷人事, 火力集中在法規, 12月報名, 3月順利考取 | 111年第1梯 | Miiia 同學

  


同學稱呼:Miiia 同學

考取的梯次:111-1

考取的學科分數:90

考取的術科分數:60

在何時成為Gavin老師線上課程學員:110年12月


同學背景:

人事相關經驗約3年


想考就服乙級的緣由(動機/起心動念):

想證明自己&加薪


讀書計畫如何安排:

1. 第一個月先把學科全部看過,不懂的題目就翻法規,先對整體有個大致了解

2. 第二個月開始看Gavin老師的影片+邊做筆記

3. 第三個月法規精讀+挑出關鍵字及法條概念+開始瘋狂地背

4. 考前一週複習學科+看時事


您認為準備就服乙級考試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什麼:

1. 持之以恆~  一定要堅持住,這種痛苦經歷一次就好:D

2. 正向的心理~ 前幾次在讀法規跟做題目時,一定會很崩潰覺得自己很多都不瞭解,但要告訴自己多念幾次就會越來越熟悉! 要跟法條培養親近感(?)

3. 良好的作息~ 每天固定時間讀書,讓身體習慣讀書的規律


您覺得就服乙級考試最大的困難之處是什麼:

範圍很廣,很多東西又長得很像XD


您覺得Gavin老師的線上課程對您有什麼樣的幫助:

可以跟著老師的課程安排進度! 每個影片的時間都不長,且重點都已經整理好了! 大大縮減準備時間

 

您覺得Gavin老師與考尚樂為學員做的各種規劃,如何幫助到您:

介面非常清楚,跟著老師的課程學習可以很清楚的規劃進度


整個過程特別想感謝的人事物,以及想對他們說的話:

感謝Gavin老師的課程,對沒有很多時間能準備考證的上班族簡直救星! 

感謝讀書會的金條哥跟黃麻麻! 每次都很認真地幫大家整理資訊及回答大家的問題!

感謝文昌帝君! 有拜有保庇!


給其他尚未考取的夥伴的建議&期勉:

雖然人事相關工作有近三年的經歷,但其實都只是在做考勤、教育訓練、薪資等事項,唯一比較熟悉的也只有勞基法。

我是在110年12月中決定要報考就服乙級的,那時候爬了很多文做了很多比較,最後決定要購買Gavin老師的課程。每每準備到一個段落都覺得自己行了,很有信心!! 然後做題目背法條時,又覺得自己不行了QAQ,這段期間的心裡都是上下下的XD  每當覺得自己好像不行了,就會開始網路爬文找考上就服乙級的文章,給自己增加信心,有堅持的動力! 

因為在職中,所以固定每天下班回家讀兩小時,假日6-8小時左右。

但當準備到第三個月時,發現時間不夠準備心理諮商那塊。所以把火力集中在法規,心理的部分只看考古題。

考試前一天到龍山寺拜拜,祈求一切順利。(神明的加持

考完試後其實已經之準備好要報名第二梯次了XD 但看到成績出來有60分真的超級開心!!! 

準備考試真的不容易,但堅持真的有希望! 既然頭洗下去了就別放棄~ 考到證照真的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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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 星期三

[心得] 41歲一次考取! 無人資相關學經歷, 第一次考, 備考3週不含六日 | 111年第1梯 | 希 同學

 


同學稱呼:希 同學

考取的梯次:111年第一梯次

考取的學科分數:97

考取的術科分數:72

在何時成為Gavin老師線上課程學員:110年12月20日


同學背景:

41歲、無相關人資、勞工相關學經歷、第一次應考、備考3週(不含六日)。


想考就服乙級的緣由(動機/起心動念):

1.對勞工法規有興趣。 2.測試自身唸書方法,是否可以有效通過錄取率20%以下的考試。


讀書計畫如何安排:

原訂計劃:110.12.21開始日,3小時/天(不含六日)。

實際進度:

110.12.21-110.12.31

看完視訊課程的第1、2章

------跨年夜因打球腳踝韌帶裂傷,一周要前往醫院3~4次------

110年1-2月:進度停在完成一遍共同科目與項目二、三的選擇題。

111.3.7~111.3.19:視訊全部看完一遍、完成一遍所有選擇題、模擬考109年第2梯次~110年第3梯次(學術科)。


您認為準備就服乙級考試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什麼:

1.身心要盡量保持平衡,身體不舒服或情緒不佳,無法好好唸書。

2.進度規劃並搭配適合自己的唸書方法。

3.成長型心態與復原力,本人考取最關鍵的因素,即使處於不利環境,仍選擇相信自己。


您覺得就服乙級考試最大的困難之處是什麼:

原本最擔心術科範圍不固定,備考期間發現,考試難度非像合格率那般遙遠,難在自己的心魔;然而突發的腳傷,頓時很受挫,花一段時間和自己和解,才導致進度落後,利用最後兩週強迫記憶,違背大腦的記憶機制,未給與多餘的複習時間,失分來自唸得不熟與記憶錯置。


您覺得Gavin老師的線上課程對您有什麼樣的幫助:

1.聚焦考試重點。

2.提醒新修法。

3.考古題詳解。

 

您覺得Gavin老師與考尚樂為學員做的各種規劃,如何幫助到您:

同上題,加上line群組的考猜。


整個過程特別想感謝的人事物,以及想對他們說的話:

自己:「你是可以唸書的人,帶著優勢發光,並回饋社會。」

老師、line群組、親友:「謝謝你們有形無形、直接間接的協助,讓我備考得更順利。」


給其他尚未考取的夥伴的建議&期勉:

1.備考前準備:閱讀他人的考取心得(篩選:第一次考取、短時間、分數高),追尋強人的方向,備考的方向較正確,也藉此設定目標分數。

2.不設限:不要因年齡、無相關學經歷、無基礎、沒時間、背不起來等理由影響情緒。

3.彈性的讀書計畫:預留緩衝時間、視能力增減進度範圍。

4.加強讀書技巧:重輸出、間隔複習、替自己模擬考(2b劃卡與術科答案紙)。

5.智慧地過濾訊息:聚焦既定的備考計劃,先顧好基礎,再定期去看修法方向(一周或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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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五、A公司是製造醫療器材業,聘僱員工有201人,因市場生態丕變及COVID-19經指定為俗稱的...

五、A公司是製造醫療器材業,聘僱員工有201人,因市場生態丕變及COVID-19經指定為俗稱的「國家”家用快篩試劑”製造團隊」廠商之一,隨時要因應不同突發事件事況,遣調員工處理相關業務。請依相關勞動法令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因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法定勞工之假期,並於事後依規定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此一停止假期之工資與假期應如何處理?(4分)

答案: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勞動基準法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延伸補充] (78)台勞動 2字第 25237 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四十條第一項:「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者,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所謂「事後補假休息」之立法意旨,在使勞工調節身心、恢復疲勞,故應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後隨即予以補假休息,惟勞雇雙方於事後另行協商排定適當日期補假休息亦無不可。


[延伸補充] 勞動條 3字第 1090131037 號函

依勞動基準法第 40 條第 1  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茲因勞工於前開情況工作雖具有特殊性,惟為使其以調節身心、消除疲勞,避免連續工作多日致有過勞之虞,所定之「事後補假休息」,原則上應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後旋即補假休息,並補充說明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8 年 10 月 24 日台七十八勞動 2  字第 25237  號函,勞雇雙方於事後另行協商排定適當日期補假休息者,各該補假至遲仍應於各該日工作結束後 7 日內為之。





(二)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5條規定,A公司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是否得為以書面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2分)

答案:是。

※題幹有說A公司聘僱員工201人,有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5條第1項前段的條件。

※這個保險叫「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簡稱年金保險」,可參考《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最簡單的理解就是年金保險(可以想成是保險公司的一個特殊保險商品)和個人退休金專戶(勞保局設立的)屬於可互相取代的關係;並且,一間公司可以有些員工採用個人退休金專戶,另一些員工採用年金保險,即二制度可並存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35 條

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二百人以上,經工會同意,或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為以書面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

前項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雇主得不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第一項所定年金保險之收支、核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事業單位採行前項規定之年金保險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第一項年金保險之平均收益率不得低於第二十三條之標準。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7 條

事業單位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徵詢勞工之選擇時,勞工未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者,除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者外,雇主應為其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新進勞工未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者,雇主應為其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雇主徵詢勞工之選擇時,應以書面為之,並由勞工親自簽名。書面徵詢格式一式二份,雇主及勞工應各留存一份。

第 14 條

選擇適用個人退休金專戶之勞工,離職後再就業,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選擇投保年金保險時,得選擇保留已提存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或一次將其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收益移轉至年金保險

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離職後再就業,選擇由雇主為其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時,得選擇保留已提存之年金保險,或一次將其年金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移轉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依前二項規定之移轉,勞保局及保險人應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移轉作業。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應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規定。

保險人及保險業務員、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經營、執行本保險業務,應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規定。

第 49 條

保險人銷售本保險商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依保險法規定取得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執照之機構,或經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許可取得在臺經營人身保險業執照之外商保險業在臺分公司。

二、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符合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之規定。

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A級以上。

四、最近三年內未因違反保險法令而受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撤換其董事、總經理或負責本項業務經理人之處分者。

保險人應每二年向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辦理信用評等。

第一項之信用評等,外商保險業在臺分公司或子公司,其債務由國外總公司或母公司負連帶責任者,得以國外總公司或母公司之評等申請。





(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子法第3條規定,任舉2項,A公司之員工就其個人資料依法規定行使之那些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4分)

答案: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題幹說任舉2項即可。

※Gavin老師試考時是寫要求查詢和刪除,當時並不是沒有想到其它答案,但這兩個語意最單純,比較不會出錯。

※題幹寫「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子法第3條... 」有點怪,應該寫「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 」較為精準。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3 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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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四、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一)該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提供身心障礙者...

四、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該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請依第35條規定回答民間單位有哪2種途徑才能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8分)

答案:

1.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獲得許可證。

2.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接受政府委託辦理。


※我們先來看第一句「該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是怎麼來的。
它是來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5條第4項「未經許可,不得提供第一項之服務...」;
我們來看看第一項之服務是什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5條第1項「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前條之庇護性就業服務... 」,可看出第一項之服務是(提供給身心障礙者的):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庇護性就業服務。

※再來我們看第二句「請依第35條規定回答民間單位有哪2種途徑才能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它是問民間單位,也就是私立的,所以我們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5條第3項「第一項之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提供服務...」,這邊展示了第一種途徑,就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第二種途徑則是放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5條第4項「未經許可,不得提供第一項之服務。但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者,不在此限...」,後段的但書展示了第二種途徑,就是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接受政府委託,當然這邊所謂的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肯定就包含了民間單位(民間依法設立

※以上白話理解,就是一個是自己去申請許可,一個是接受政府委託。

※Gavin老師自己試考的時候是只有想到接受政府委託,畢竟政府將一些業務項目委託給民間做是很習以為常的事情。事後再看,沒想到另一個答案其實就在題目中,題目既然已經先說「未經許可不得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那反過來不就是「獲得許可就能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的意思嗎😂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35 條

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前條之庇護性就業服務,應推動設立下列機構:

一、職業訓練機構。

二、就業服務機構。

三、庇護工場。

前項各款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設立。機構設立因業務必要使用所需基地為公有,得經該公有基地管理機關同意後,無償使用。

第一項之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提供服務。

未經許可,不得提供第一項之服務。但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機構之設立許可、設施與專業人員配置、資格、遴用、培訓及經費補助之相關準則,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二)為提供身心障礙者適切的職業重建服務,請依第33條規定回答是哪1種專業人員與身心障礙者訂定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2分)

答案: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33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就業服務乙級111年第2梯次術科解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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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三、(一)就業市場失業與缺工並存,請說明失業類型中「摩擦性失業」及「結構性失業」之定義...

三、

(一)就業市場失業與缺工並存,請說明失業類型中「摩擦性失業」及「結構性失業」之定義(2分)?面對我國產業缺工問題,如果要針對「摩擦性失業」及「結構性失業」之失業者協助投入缺工產業,請依現行政府資源,分別列出可運用之作法?(2分)

1-1.「摩擦性失業」之定義:勞動者處於工作轉換間,形成的失業情況。

1-2.「結構性失業」之定義:勞動力的供給與需求無法匹配,形成的失業情況。

2-1.協助摩擦性失業之失業者投入缺工產業:

參考答案1: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缺工產業雇主辦理專案招募活動。

參考答案2: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大型就業博覽會,邀請缺工產業雇主參加。

2-2.協助結構性失業之失業者投入缺工產業:

參考答案1:補助失業者參加職業訓練,培訓失業者投入缺工產業所需技能。

參考答案2: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租屋補助金、搬遷補助金。




影片講解




(二)我國已進入高齡社會,照顧服務需求漸增而有人力短缺的情形,為鼓勵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依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已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雇主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可申請補助金,依該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具備3款資格之一,請回答是哪3款資格?(3分)

1.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2.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3.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本題Gavin老師自己試考時也只有寫出結業證明和技術士證這兩個答案,第三個答案確實是不容易想到。


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第 2 條

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之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照顧符合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被看護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補助金。

前項所定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二、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三)甲君經推介到照顧服務機構面試,該機構基於防疫考量,要求甲君需先提供二日內PCR核酸檢驗結果文件。請問依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 條規定,該檢驗結果屬哪一類就業隱私資料?(1分)雇主要求提供就業隱私資料,除法規要求外,不得逾越哪2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始得要求求職者提供?(2分)

答案:

1.生理資訊。

2-1.經濟上需求。

2-2.維護公共利益。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

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就業服務乙級111年第2梯次術科解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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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命中* [111-2] 二、外國留學生甲君今年已經大學三年級,並會利用課餘時間工作賺取生活費。在甲君期中考前...

二、外國留學生甲君今年已經大學三年級,並會利用課餘時間工作賺取生活費。在甲君期中考前一週的某一天,縣政府勞工局的檢查人員到甲君打工的A公司訪查,A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且發現甲君有合法工作許可,在前一週的工作時間累計達32小時。請依就業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及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


就業服務法

第 50 條

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一、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

二、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勞動基準法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1、甲君在不是寒暑假的期間,每星期的工作時間最長可以工作多少小時?(2分)

答案:二十小時。

※Gavin老師6月編製給學生之模擬試題命中本題(第四類外國人就是指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從事工作之外國人)。


2、若是在寒暑假期間,每星期的正常工時最多幾小時?(2分)

答案:四十小時。

※僑外生包括來臺就學之僑生、港澳生、外國學生,求學期間可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運用課餘時間工作及體驗臺灣生活,每星期工作時數最長為20個小時,但寒暑假期間工作時數不受限,雇主僱用僑外生仍需遵守勞動基準法工時規範。

※Gavin老師6月編製給學生之模擬試題命中本題。





(二)在上述的訪查結果,A公司聘僱甲君的工作時間在前一週累計達32小時,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2分)

答案:是。





(三)如果A公司聘僱甲君的工作時數,經過縣政府勞工局認定,A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的工作時數,則依違反同法第57條規定,應處A公司罰鍰新臺幣至少幾萬元?(2分)最多幾萬元?(2分)

1.新臺幣六萬元。

2.新臺幣三十萬元。

※本題小小陷阱,必需要知道是找第五十七條的第九款。


就業服務法

第 57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

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四、未經許可,指派所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

五、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

六、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

七、對所聘僱之外國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其從事勞動。

八、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

九、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第 67 條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款至第十七款、第十九款、第二十款、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或第十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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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 [111-2] 一、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雇聘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第三類外國...

一、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雇聘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第三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依「雇聘辦法」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第一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二、第二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三、第三類外國人:指下列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一)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規定之雙語翻譯工作、廚師及其相關工作。

(二)審查標準規定中階技術工作之海洋漁撈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家庭看護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業工作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以下併稱中階技術工作)。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

四、第四類外國人:指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從事工作之外國人。

五、第五類外國人:指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從事工作之外國人。


(一)第三類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工作之類別,依「審查標準」第6條規定,除雙語翻譯工作、廚師及其相關工作、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外,還包括哪8類之中階技術工作(8類任寫4類,答對1個給1分,最高給4分)?(4分)

答案:

1.中階技術海洋漁撈工作。

2.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

3.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

4.中階技術製造工作。

※不限於以上4個答案,8類任寫4類皆可。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專案核定之工作,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雙語翻譯工作:從事本標準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擔任輔導管理之翻譯工作。

二、廚師及其相關工作:從事本標準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擔任食物烹調等相關之工作。

三、中階技術工作:符合第十四章所定工作年資、技術或薪資,從事下列工作:

(一)中階技術海洋漁撈工作:在第十條所定漁船或箱網養殖漁業區,從事海洋漁撈工作。

(二)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在第十五條所定機構或醫院,從事被收容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生活支持、協助及照顧相關工作。

(三)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在第十八條所定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個人健康照顧工作。

(四)中階技術製造工作:在第二十四條所定特定製程工廠,從事技藝、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工作。

(五)中階技術營造工作:在第四十二條或第四十三條所定工程,從事技藝、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工作。

(六)中階技術外展農務工作:在第五十三條所定外展農務服務契約履行地,從事農業生產工作。

(七)中階技術農業工作:在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場所,從事蘭花、蕈菇、蔬菜農業生產工作。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工作場所之中階技術工作。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


※Gavin老師6月編製給學生之模擬試題直接命中本題。





(二)依「審查標準」第62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6條第3款之中階技術工作,應符合附表13所定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條件,並具備哪4種資格之一?(4分)

答案:

1.現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且連續工作期間達六年以上者。

2.曾受聘僱從事前款所定工作期間累計達六年以上出國後,再次入國工作者,其工作期間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工作年限。

3.曾受聘僱從事第一款所定工作,累計工作期間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工作年限,並已出國者。

4.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62 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六條第三款之中階技術工作,應符合附表十三所定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條件,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現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且連續工作期間達六年以上者。

二、曾受聘僱從事前款所定工作期間累計達六年以上出國後,再次入國工作者,其工作期間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工作年限。

三、曾受聘僱從事第一款所定工作,累計工作期間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工作年限,並已出國者。

四、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Gavin老師6月編製給學生之模擬試題部分命中本題。





(三)「雇聘辦法」第47條第1項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應規劃並執行「雇聘辦法」第33條規定之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並依規定期間,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請依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雇主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應於外國人入國後幾日內通知實施檢查?(1分)

答案:三日。

2、雇主於國內聘僱中階技術外國人,應自申請聘僱許可日起幾日內通知實施檢查?(1分)

答案:三日。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47 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應規劃並執行第三十三條規定之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並依下列規定期間,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一、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於外國人入國後三日內。

二、於國內聘僱中階技術外國人,自申請聘僱許可日起三日內。

前項通知應檢附之文件、當地主管機關受理、核發證明書及實施檢查,適用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

已在我國境內工作之第二類外國人,由同一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者,免依第一項規定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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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7日 星期日

[111-2] 111年第2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及解答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乙級術科測試試題

准考證號碼:

姓名:

 

一、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雇聘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第三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依「雇聘辦法」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第三類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工作之類別,依「審查標準」第6條規定,除雙語翻譯工作、廚師及其相關工作、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外,還包括哪8類之中階技術工作(8類任寫4類,答對1個給1分,最高給4分)?(4分)

(二)依「審查標準」第62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6條第3款之中階技術工作,應符合附表13所定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條件,並具備哪4種資格之一?(4分)

(三)「雇聘辦法」第47條第1項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應規劃並執行「雇聘辦法」第33條規定之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並依規定期間,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請依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雇主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應於外國人入國後幾日內通知實施檢查?(1分)

2、雇主於國內聘僱中階技術外國人,應自申請聘僱許可日起幾日內通知實施檢查?(1分)

 

二、外國留學生甲君今年已經大學三年級,並會利用課餘時間工作賺取生活費。在甲君期中考前一週的某一天,縣政府勞工局的檢查人員到甲君打工的A公司訪查,A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且發現甲君有合法工作許可,在前一週的工作時間累計達32小時。請依就業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及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

1、甲君在不是寒暑假的期間,每星期的工作時間最長可以工作多少小時?(2分)

2、若是在寒暑假期間,每星期的正常工時最多幾小時?(2分)

(二)在上述的訪查結果,A公司聘僱甲君的工作時間在前一週累計達32小時,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2分)

(三)如果A公司聘僱甲君的工作時數,經過縣政府勞工局認定,A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的工作時數,則依違反同法第57條規定,應處A公司罰鍰新臺幣至少幾萬元?(2分)最多幾萬元?(2分)

 

三、

(一)就業市場失業與缺工並存,請說明失業類型中「摩擦性失業」及「結構性失業」之定義(2分)?面對我國產業缺工問題,如果要針對「摩擦性失業」及「結構性失業」之失業者協助投入缺工產業,請依現行政府資源,分別列出可運用之作法?(2分)

(二)我國已進入高齡社會,照顧服務需求漸增而有人力短缺的情形,為鼓勵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依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已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雇主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可申請補助金,依該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具備3款資格之一,請回答是哪3款資格?(3分)

(三)甲君經推介到照顧服務機構面試,該機構基於防疫考量,要求甲君需先提供二日內PCR核酸檢驗結果文件。請問依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 條規定,該檢驗結果屬哪一類就業隱私資料?(1分)雇主要求提供就業隱私資料,除法規要求外,不得逾越哪2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始得要求求職者提供?(2分)

 

四、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該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請依第35條規定回答民間單位有哪2種途徑才能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8分)

(二)為提供身心障礙者適切的職業重建服務,請依第33條規定回答是哪1種專業人員與身心障礙者訂定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2分)

 

五、A公司是製造醫療器材業,聘僱員工有201人,因市場生態丕變及COVID-19經指定為俗稱的「國家家用快篩試劑製造團隊」廠商之一,隨時要因應不同突發事件事況,遣調員工處理相關業務。請依相關勞動法令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因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法定勞工之假期,並於事後依規定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此一停止假期之工資與假期應如何處理?(4分)

(二)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5條規定,A公司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是否得為以書面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2分)

(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子法第3條規定,任舉2項,A公司之員工就其個人資料依法規定行使之那些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4分)

 

六、就業服務人員在提供求職求才服務過程中,為解決問題及化解衝突,有時會面對兩難的困境,而必須做出實務的專業倫理抉擇。有關倫理決策模式很多,其中由HooseParadise(胡斯和派瑞戴斯)根據Kohlberg(柯爾堡)的道德發展理論,所提出之「五級倫理思考模式」,是從5個不同導向階段來思考,包括:A.獎懲導向、B.機構導向、C.社會導向、D.個人導向、E.原則或良心導向等5個不同導向。而V. M.Tarvydas(塔夫達斯)也將專業倫理的標準,分為三大類,包括:F.專業的內部標準、G.專業實務工作者的臨床標準、H.外部規範標準。請依據下列5個概念的敘述,回答是屬於哪一個倫理導向或類型?(每題2分,共10分,寫出文字或序號均可)

(一)遵從機構的規定和政策,關心倫理決策是否符合機構主管或督導的期望。

(二)焦點在案主的權益,以避免侵犯案主的權益為優先考量,做倫理決策時,不僅考慮社會規範、法律,同時更考慮案主的需求。

(三)完全根據個人的原則及倫理意識,不考慮社會、專業的價值或倫理,或對社會可能的影響。

(四)聚焦在專業的考量、特定的各種專業標準、涉及專業認同與義務。

(五)聚焦在職場場域、適用於單一領域或多重領域的標準、依個案或情境不同而異、可用於評量個別專業人員的表現、可用於測量成果。

 

七、就業服務工作是助人的專業,在服務過程中,社會資源的運用和助人服務的成效有密切關聯。請就下列AO社會資源,列出(一)無形資源與(二)有形資源各5項(請寫出編號即可)。(10分)

A.財力。

B.社會關係。

C.物力。

D.職業訓練機構。

E.專業技術。

F.地方法院觀護人室。

G.勞動力市場變化。

H.家扶中心。

I.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J.信念。

K.庇護工場。

L.教會。

M.就業服務機構。

N.機會。

O.家暴防治中心。

 

八、甲君是56歲男性,受疫情影響,失業在家已逾3個月,希望再就業,以維持家庭經濟收入。因此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請說明就業服務人員在對話中所使用的諮詢技巧。回答時,請就每一題的提問,從下表所擇一最適合答案,寫出代號或名稱。(每題2分,共10分)

(一)對話1:甲君對就業服務人員說:「我是一名專業經理人,也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誰知道疫情攪局,我竟然失業了,很多事都不在我的掌控中…我覺得自己真沒價值…。」就業服務人員說:「失業,讓你感到失落,也擔心家裡的收入甚至自我懷疑,一定很不好受。」

(二)對話2:甲君對就業服務人員說:「還好你瞭解我的心情,我也常告訴自己危機就是轉機。」就業服務人員說:「雖然不好受,但你能坦然面對失業,主動求詢,將艱難的處境,視為自己重新出發的機會。」

(三)對話3:三週後,就業服務人員媒合甲君至一家民營事業機構就職。不久,甲君再次前來諮詢,對就業服務人員說:「公司參與政府的『青銀共事』計畫,老闆也支持我加入,我不知要選擇哪一種方式。」就業服務人員說:「你指的是『世代合作、青銀共舞計畫』的推動方式,這個理解是否正確?」

(四)對話4:甲君對就業服務人員說:「沒錯,就是這個。但我不知如何選擇。」就業服務人員對甲君說:「我可以陪伴你分析每一個推動方式的利弊得失,並針對你考慮的各個因素進行加權計分與計算,我們可以透過這個方式一起討論你想要的優先順序。」

(五)對話5:甲君對就業服務人員說:「這個分析方式真不錯,讓我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就是互為導師型,我可以運用自己的知識及實務經驗結合年輕同事的構想、意見與新技術,一起為公司提升營運績效。」就業服務人員對甲君說:「很欣賞你的韌性與勇氣,努力克服失業危機,重新找到自己的工作發揮方向。」

(A)同情反映

Reflection of sympathy

(B)情感反映

Reflection of feeling

(C)結構化

Structuring

(D)決策平衡單

Decision balance sheet

(E)決策樹

Decision tree

(F)重新框架

Reframing

(G)解釋

Interpretation

(H)澄清

Clarification

(I)優點轟炸

Strength bombardment

(J)自我揭露

Self-disclosure

 

九、甲君填寫〈我喜歡做的事〉興趣量表,得到下表的結果。請根據下表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一) 根據下表的資料,甲君最有興趣三個類別依序是哪 3個?請依興趣高低順序寫出3個類別的ABC……代碼。(3分)

(二)甲君的「藝術」的原始分數是 5、該分量表最高分28分、 PR值是39,據此推測,相較之下甲君比多少百分的人都還喜歡以創造性方式來表達感受呢?(2分)

13926135413

(三)下列有關甲君的區分性描述,哪個完全正確?(2分)

1、區分性高,甲君和常模有差異。

2、區分性高,甲君各興趣類型數有差異。

3、區分性低,甲君和常模沒有顯著差異。

4、區分性低,甲君各興趣類型數沒有差異。

(四)甲君看到測驗結果後說:「我的『個人服務』怎麼可能這麼高?」根據心理測驗解釋的基本原則,就業服務人員第一個回應該採用下列哪一個最好?(3分)

1、「做測驗的好處,就是它能夠幫你整理,讓你對自己有更清楚、甚至不一樣的想法,可見這個測驗真對你有幫助,讓發現自己『個人服務』比你原本想的還要高。」

2、「你的『個人服務』真非常高,我們來看有哪些職業特別適合『個人服務』高的人。」

3、「你似乎對自己得到『個人服務』高分很訝異,你以前沒考慮『個人服務』是覺得『個人服務』有什麼不好嗎?」

4、「你的『個人服務』比你想的還要高,我們來看這是怎麼回事,首先,這個分量表的題目是這些,所謂『個人服務』分數就是由你對這些題目的回答得到的,你想像中的『個人服務』,會是類似這些題目的內容嗎?」

興趣類別

原始 分數

PR

職業特性

A藝術

5

39

喜歡以創造性的方式來表達感受

B科學

4

47

喜歡發現、收集自然界的事物,並且將科學研究的結果應用以解決生命科學及自然科學的問題。

C動植物

9

74

喜歡做與農、林、畜牧、狩獵等與動物及植物有關的事情。

D保全

8

81

喜歡為人保護生命及財產。

E機械

0

13

喜歡使用機器、手、工具及有關技術、把機械原理應用於日常生活中。

F工業生產

0

15

喜歡在工廠中作重覆、具體而有組織的工作。

G企業事務

1

25

喜歡做非常具體、很組織化、需要注意細節及精確性的工作。

H銷售

2

30

喜歡用個人說服的方法及銷售的技術讓別人聽從自己意見。

I個人服務

10

90

喜歡依別人的個別需要及期望以提供照顧性的服務。

J社會福利

8

69

喜歡幫助人解決心理、精神、社會、生理及職業上的困難。

K領導

4

36

喜歡用高等語文及數理能力來影響別人。

L體能表演

2

38

喜歡在觀眾前面表演體能活動。

 

十、生涯諮商採勞動經濟學觀點學者認為,在勞動市場中一直存在勞動市場區隔現象,不同勞動市場的工作難以相互流動。二元勞動市場論者認為工作可區隔為主要勞動市場工作和次要勞動市場工作,之後又有學者將主要勞動市場工作又再區分為高層主要勞動市場工作和基層主要勞動市場工作。就業服務人員應協助服務個案了解不同市場工作的特徵,做適當的工作特性分析和媒合。請從下列A~H特徵,選出:

(一)哪2項屬於基層主要勞動市場工作特徵?(4分)

(二)哪3項屬於高層主要勞動市場工作特徵?(6分)

A.擁有多的自主性

B.鼓勵服從性

C.工作規則較無制度化

D.很容易因季節因素失業

E.較高的職業流動和工作轉換

F.工作環境惡劣

G.收入及地位都高

H.工作穏定但薪水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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