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業務督導員暨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業務督導員暨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甄選簡章

一、 職稱與員額:

(一) 業務督導員1 名,備取名額:3 名
(二)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1 名,備取名額:3 名


二、 資格與條件:

(一) 業務督導員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及社會工作、社會學、人力資源、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或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2.須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全職受薪工作實務經驗至107 年8 月23 日止滿3 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 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二) 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及社會工作、社會學、人力資源、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或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具有社工師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2.須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全職受薪工作實務經驗至107 年8 月23 日止滿2 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 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 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任用期間:

自通知錄用報到日起至107 年12 月31 日止(1 年1 聘,屆滿依本處年度預算及績效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內容與薪資福利:

(一)工作內容:

1、業務督導員:綜合督導各特定對象就業服務工作,暨辦理聯繫會報、研習活動、考核、核銷等相關行政作業。

2、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擔任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與特定對象求職者個案管理就業輔導及櫃檯服務工作,協助彼等解決就業障礙順利進入職場工作。

(二)人員錄取依「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臨時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業務督導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大學畢業者每月薪資34,945 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9,320 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業務輔導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大學畢業者每月薪資32,480 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7,135 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

(三)本處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撥之精神,每月按業務督導員或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薪資6%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業務督導員或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亦得在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願提撥。

(四)差勤及考核相關事宜另依本處相關管理規範辦理。


六、 工作地點:

本處就業服務站。


七、 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親自送達方式報名,請於107 年 8 月31 日(星期五)下午5 時前以親自或掛號寄(送)達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以郵戳或收文章戳為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地址: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 號8 樓「求職服務課劉小姐收」(電話︰02-23085230 分機107),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督導員或個案管理業務輔導員」。


八、 報名表件:

(一)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報名者請自行至本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或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郵遞寄(送)達。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2 吋照片1 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證照等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用機關關防或公司大小章,並含服務單位、職稱、服務起迄年限及職務內容概述等欄位。
※以上證件請以影本照順序排列整齊,如有虛偽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二)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將不通知補件及參加甄試,亦不辦理退件。


(三)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錄取資格。



九、甄選與進用

(一)甄選方式:

由本處成立甄選委員會,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平均分未達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選日期:

107 年 9 月7 日(星期五)。

(三)甄選時間、地點及參加甄選人員名單將於107 年 9 月6 日(星期四)下午5 時前公告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不另行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者亦不另行通知。


(四)放榜日期:

107 年 9 月12 日(星期三)。

(五)放榜地點: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eso.gov.taipei/)與本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https://www.okwork.taipei/)公告。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六)本項甄選正取人員應於用人單位指定時間辦理報到,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處視實際出缺情形於107 年12 月31日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進用,逾期限不再進用。



※注意事項:

一、 經本處公告之參加甄選人員須於公告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參加口試,經本處工作人員唱名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二、 口試時未唱名之應試者,請遠離會場,以免喧嘩影響秩序。
三、 應試者請務必填寫可以連絡到本人之電話、地址與電子郵件信箱,若未填寫導致無法通知報到,則責任由錄取人員自行負責。
四、 錄取人員辦理報到時,需簽訂契約並由本處辦理投保事宜。







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 誠徵支持性就業服務員一名

機構名稱:
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

職務名稱:
支持性就業服務員

職缺類別:
全職人員

職缺部門:
就服組



工作內容:
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1.個案評估、轉介
2.職前準備計畫擬定與實施
3.就業機會開發
4.就業媒合
5.支持性就業安置(現場輔導、追蹤輔導)
6.就業服務相關計畫執行
7.資源連結
8.其他主管交付事項



條件需求:
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本準則生效前進用之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就業服務督導之指導下,協助辦理就業服務事項。
第一項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工作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承德路8巷22號


工作時間:
週一-週五 8:30-17:30


工作待遇:
NT$33,480-NT$36,980


員工福利:
1.5個月年終獎金、團體保險、個人保險、外勤工作費、加班費、三節獎金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具備駕照:
機車駕照


 
應徵方式: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3-2841734
傳真 03-4577709
電子郵件 sound.t28@msa.hinet.net




資料來源:
https://thmvrc.org/sections_con.php?no=779&SubJt=%E5%BE%B5%E6%89%8D%E8%A8%8A%E6%81%AF&page=1




2018年7月26日 星期四

[就服乙級證照相關職缺記錄] 人資管理師 | 邦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104.com.tw/job/?jobno=5p77k

人資管理師

邦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內容

1.熟勞基法等人資相關法令
2.員工招募、面談、聘僱作業與相關任用報到等作業
3.考勤作業
4.訓練行政事務處理
5.考核行政事務處理
6.團膳及外勞等行政庶務
7.主管交辦事項



職務類別:人力資源人員、人力資源助理、教育訓練人員

工作待遇:面議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5號 (龍德工業區)

管理責任: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日班,08:00-17:10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一個月內

需求人數:1 人



條件要求

接受身份:上班族、應屆畢業生

工作經歷:1年以上

學歷要求:專科、大學、碩士

科系要求:人力資源相關、企業管理相關

語文條件:英文 -- 聽 /略懂、說 /略懂、讀 /略懂、寫 /略懂

擅長工具:Excel、PowerPoint、Word、中文打字50~75

工作技能:不拘

具備證照: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

其他條件:
1.有人資相關經驗者佳。
2.熟悉勞基法等人資相關法令
3.熟excel應用




公司福利

本公司為股票上櫃公司,所有員工除享有勞基法(特休、產假、陪產假、育嬰假...等)
等福利外,除年終獎金外,另有三節獎金及分紅作為員工紅利,更可享有退休金提撥、員工旅遊,福利佳如下:

【員工職涯訓練發展】
◎完善的在職訓練(包括新人訓、專業技術訓練、管理職能培訓、接班人訓練、通識能力提升等),
鼓勵學習的組織與環境。
◎多職能輪調培訓制度。
◎內部講師培訓制度。

【薪酬與激勵制度】
◎依公司營運獲利及個人績效發放獎金紅利,與公司共享營運成果。
◎專利獎金,鼓勵同仁投入創新研發並申請專利。
◎各項專案獎金。

◎人才推薦獎金,鼓勵同仁推薦優秀人才加入。
◎績優員工獎勵及表揚。
◎改善提案獎金。

【福利照顧】
◎勞健保、依法提撥新舊制勞退金。
◎比照勞基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休假制度。
◎婚喪喜慶補助、住院慰問金、急難救助。
◎五一、中秋及員工生日禮金。
◎ 照護職工健康,提供完善的職工團保保障:壽險、意外險、意外醫療、住院醫療。
◎員工體檢。
◎多種雜誌及圖書提供同仁借閱。
◎全額補助員工旅遊。
◎聯誼聚餐補助。
◎特約商店、員工團膳、醫護室、集乳室、臨廠職業專科醫生諮詢、免費停車場。(宜蘭廠)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資
更新日期:2018-07-25







[進修課程資訊]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輔導」非學分班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輔導」非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 目的:
您是否已考取首張國家級人力資源證照?想跨入就業服務領域又該如何證明自己實力?「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絕對是您必考的證照之一!本專班針學科及術科測驗範圍,包含就業服務、就業相關法令、招募相關資源運用、職涯諮詢輔導等項目,進行重點整理及分析,課程結束前再安排學科測驗題練習與解析和術科答題技巧與問題解析,幫助您一次考取最搶手的國家級證照!

課程特色
1. 師資經驗豐富,短期速成直擊重點 !
2. 考前衝刺課程,輕鬆準備照要領 !
3. 加強術科指導 ,模擬試題大解密 !


二、 辦理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


三、 課程日期:
107年 9月 1日至 107年 10 月 13 日(每週六)。
(9/1 、9/8 、9/15 、9/22 、10/6 、10/13)

課程時間:09:00-12:00、13:00-16:00 。
上課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教學大樓五樓 509 教室 。


四、 參加對象:高中 (職)以上畢業,預定參加 107年度就業服務證照考試者。


五、 參加人數:15 人以上始可成班。


六、 課程費用:6,000元,合計 36 小時 (含書籍 、講義 及考衝課程 )。


七、 課程資訊 :
9/1 陳惠玟老師 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9/8 萬曉琪老師 就業服務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收費項目與金額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籍勞工規與管理
9/15 陳惠玟老師 助人關係與技巧、職涯諮詢理論與技巧、就業媒合會談技巧與職心理測驗
9/22 萬曉琪老師 就業保險法與相關子法、就業促進、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職業訓練法
10/6 陳惠玟老師 勞動市場基本概念、就業市場資訊、行職業分析、個人資料保護法、社會資源、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 職業道德與專業倫理
10/13 陳惠玟老師 考題型態解析應對 &總複習



聯絡方式:
地址:彰化市進德路一號教學大樓六樓(進修教育研究中心辦公室)
TEL:04-7232105轉分機5422
FAX :04-7244794
聯絡人:邱小姐
E-mail:rionchiu@cc.ncue.edu.tw


資訊來源:
http://www.tnu.edu.tw/zh_tw/news/%E5%9C%8B%E7%AB%8B%E5%BD%B0%E5%8C%96%E5%B8%AB%E7%AF%84%E5%A4%A7%E5%AD%B8-%E5%B0%B1%E6%A5%AD%E6%9C%8D%E5%8B%99%E4%B9%99%E7%B4%9A%E6%8A%80%E8%A1%93%E5%A3%AB%E8%AD%89%E7%85%A7%E8%BC%94%E5%B0%8E-%E9%9D%9E%E5%AD%B8%E5%88%86%E7%8F%AD-86077491_59002b8e1d41c87e6d000035h













2018年7月19日 星期四

[107-2] 術科詳解目錄 - 107年第2梯次 -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試題

107年第二梯次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乙級術科測試試題


一、甲為電子科技公司之裝配作業員,於公司工作滿1年後分娩,並於小孩滿1歲時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公司在訂單旺季,須請甲加班時,依107年3月1日施行之勞動基準法規定,其延長之工作時間(加班),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幾小時?(1分)每3個月不得超過幾小時?(1分)
(二)甲於分娩後,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多少日?(2分)
(三)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應為甲每月負擔提繳不得低於工資百分之6退休金,而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多少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2分)
(四)甲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最長不得逾幾年?(2分)
(五)甲同意公司對其個人資料加以蒐集或處理,但公司因未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致甲之個人資料遭不法利用而侵害甲之權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司應對甲負何種責任?(2分)


二、王大明107年5月1日始滿45歲,其自100年1月1日起任職於甲公司,107年1月1日因甲公司經營不善關廠而被資遣退保後,截至目前仍失業中,請依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王大明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是否需要繳交登記費及介紹費?(1分)又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首先會提供就業諮詢的服務,再依就業諮詢結果或職業輔導評量,提供推介就業等服務,請說明其中3項服務項目為何?(3分)
(二)王大明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查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請問依規定最長可以請領幾個月?(2分)如他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何種津貼?(2分)又此津貼給付的標準為何?(2分)


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者,應於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前參加聘前講習。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聘僱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何種關係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請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講習實施辦法」敘明其中3種與被看護者身分之關係?(6分)
(二)聘前講習辦理方式除可以預約方式至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指定場所,參加10人以上之團體講習外,還有哪2種方式辦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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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君是肢體障礙者,無任何眷屬,經過某就業中心職訓諮詢後,推介參加6個月期之全日制工業設計資訊職類訓練,依法他可以申請職訓生活津貼。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假設甲君符合就業保險給付資格,且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是新臺幣3萬元,依法甲君全部可以申請多少職業訓練生活津貼?(5分)
(二)假設甲君未具有就業保險身分,依據就業服務法令規定,申領該法令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依法甲君全部可以申請多少職業訓練生活津貼?(5分)


五、甲公司因業務緊縮擬解僱勞工,請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回答下列問題:
(一)解僱情形如屬「大量解僱勞工」,事業單位應於符合規定情形之日起幾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2分)又依前項規定,應通知哪3種相關單位或人員,請依順位依序回答?(3分)
(二)被解僱勞工如認解僱為非法,而生勞資爭議,此種勞資爭議係屬權利事項或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2分)該勞資爭議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定之哪3種程序處理之?(3分)


六、請依我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法令規定,請列出5項就業安置(模式)資源?(10分)


七、小花因求職困擾前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求就業諮詢,晤談一開始,如果就業諮詢人員雙手交叉抱胸、身體後傾,談話時,還會分心看看天花板甚至檢查自己的手機簡訊,與小花的眼神接觸不多。小花說:「我不知道自己怎麼了,今天來這裡,也很怕浪費你的時間,.......」,就業諮詢人員很快打斷小花,說:「你只要講重點就好了」,晤談結束時對小花說:「不要想太多」。整個晤談過程,就業諮詢人員選擇自己有興趣的部分做回應,雖然聽了小花所說的話,但沒有真正掌握小花內心的想法。請你根據上述敘述,分別列舉促進積極傾聽在非口語行為與口語行為應注意的原則各2項。(每項2.5分,共10分)


八、阿文即將自大學畢業,為尋找適合的工作,特定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搜尋相關的就業市場資訊,以便能順利返鄉就業。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就業市場區域的劃分標準,有的從地理因素上考量,有的從行政因素上考量,或者從經濟、社會、政治等因素上考量。目前勞動部以行政因素劃分的就業市場區域,例如以北部地區為例,有北基宜花金馬區,另外還有哪4個區域?(4分)
(二)針對各界不同的需要,以及各地區不同的特性,就業市場資訊的彙編,即應以滿足求職人、雇主或其他應用者的需要為導向。請任舉4個就業市場資訊應包括的項目。(4分)
(三)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編印,以時間序列定期報導之就業市場報告,任舉2種?(2分)


九、為了增進求職者阿菊對自己職能表現的瞭解,諮詢人員決定實施測驗,他找到A、B、C等3份職能測驗。首先,諮詢人員查看測驗的內部一致性係數值:「A測驗」為0.5、「B測驗」為0.9、「C測驗」也是0.9;其次,查看因素分析的解釋變異量:「A測驗」為23%、「B測驗」為56%、「C測驗」為33%;最後檢視參照團體,「A測驗」採便利抽樣(conveniencesampling),在1990年建立常模、「B測驗」採隨機抽樣,在2015年建立常模、「C測驗」採便利抽樣,在2017年建立常模。如果你是這位諮詢人員,請根據上述敘述內容重點,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寫出良好品質的測驗應具備的3個要素?(6分)
(二)這3份測驗中,寫出哪1份測驗的品質最適切?(4分)


十、在生涯服務過程中,生涯專業人員應尊重當事人的下列權益:(A)自主權:尊重並促進服務對象的自我決定權,(B)受益權:以促進服務對象福祉為服務之優先考量,(C)免受傷害權:避免倫理或利益衝突,以避免傷害當事人,(D)公平待遇權:基於社會公平、社會正義,而促進服務對象獲得均等服務的權利,(E)忠誠保密權:保守業務秘密,尊重當事人重視隱私權利。但在實際服務過程中,往往會面臨上述權利之間的衝突,請針對下列情境,依據上開定義說明,就服人員面臨哪2項權利的衝突?寫出A、B、C、D、E代碼或名稱均可。
(一)小藍20歲,上個月因為常常晚上打電玩以致上班遲到或打瞌睡被辭退,他來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要求做求職登記,並且說:「現在的工作都不好賺,事一堆、錢一點,你也不用給我介紹什麼工作了,14天之後給我開證明領錢就好」。如果就服人員判斷小藍真正想要的應該不是求職,而是申請失業給付,也就未積極幫小藍找工作。請說明:
1.這位就服人員照顧到上述哪1項權利?為什麼?(2.5分)
2.這位就服人員如果也能照顧上述哪1項權利將可以更周延照顧小藍的權益?為什麼?(2.5分)
(二)小黃30歲,從青春期開始就飽受躁鬱症之苦,上個月因為工作壓力大而離職之後,鬱症發作,常有自殺念頭。但小黃還是強打精神找工作,並懇請就服人員不要跟任何人說起他的自殺念頭。如果就服人員了解小黃迫切需要工作才能繳房租、吃飯,就沒有跟任何人提到小黃的自殺念頭,也未積極建議小黃尋求自殺防治的專業協助。請說明:
1.這位就服人員照顧到上述哪1項權利?為什麼?(2.5分)
2.這位就服人員如果也能照顧上述哪1項權利將可以更周延照顧小黃的權益?為什麼?(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