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為大學應屆畢業生,希望能至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但住家附近並無相關職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後推介至新竹某科技公司順利錄取上班,因距離住家超過30公里未滿50公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其申請跨域就業補助。請依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如決定通勤,則其得申請哪一種跨域就業補助?(2分)依該辦法之補助標準為每個月可領新臺幣多少元及最長可領多少個月?(2分)
1.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2.每月發給新臺幣一千元。最長發給十二個月。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第11條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依下列規定核發:
一、未就業青年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三十公里以上未滿五十公里者,每月發給新臺幣一千元。
二、未就業青年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五十公里以上未滿七十公里者,每月發給新臺幣二千元。
三、未就業青年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七十公里以上者,每月發給新臺幣三千元。
前項補助金最長發給十二個月。
補助期間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其末月期間逾二十日而未滿三十日者,以一個月計算,未滿二十日者不予發給補助。
(二)甲如決定搬至新竹居住,則其得申請哪2種跨域就業補助?(2分)依該辦法之補助標準最高各可領新臺幣多少元?(4分)
1.搬遷補助金、租屋補助金。2.搬遷補助金:新臺幣三萬元。租屋補助金: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五千元,最長十二個月。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第14條
搬遷補助金,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新臺幣三萬元。
第17條
租屋補助金,自受僱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百分之六十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五千元,最長十二個月。
前項補助期間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其末月期間逾二十日而未滿三十日者,以一個月計算,未滿二十日者不予發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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