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請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第12 條規定: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多少以上者,得設立因應原住民族特殊文化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該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由哪一個機關定之? (2 分)
1.二萬人2.中央主管機關
就業服務法
第12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設置)
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在各地設置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二萬人以上者,得設立因應原住民族特殊文化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前兩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第14 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哪二種對象、申請哪二種事項,不得拒絕。但其申請事項,在哪二種情況下得予拒絕? (6 分)
1.求職人、雇主2.求職、求才登記
3.違反法令、拒絕提供為推介就業所需之資料
就業服務法
第14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義務)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求職人及雇主申請求職、求才登記,不得拒絕。但其申請有違反法令或拒絕提供為推介就業所需之資料者,不在此限。
(三)第16 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蒐集、整理、分析其業務區域內之薪資變動、人力供需及未來展望等資料,提供何種資訊?。 (1 分)
就業市場資訊就業服務法
第16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提供就業市場之資訊)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蒐集、整理、分析其業務區域內之薪資變動、人力供需及未來展望等資料,提供就業市場資訊。
(四)第17 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人應先提供何種服務,再依結果或職業輔導評量,推介就業、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創業輔導、進行轉介或失業認定及轉請核發失業給付?。(1 分)
就業諮詢就業服務法
第17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人應提供之服務項目)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人應先提供就業諮詢,再依就業諮詢結果或職業輔導評量,推介就業、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創業輔導、進行轉介或失業認定及轉請核發失業給付。
前項服務項目及內容,應作成紀錄。
第一項就業諮詢、職業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乙級106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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