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106-1] 二、請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 條規定,試述被保險人有哪五種情形,其中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10 分)

二、請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規定,試述被保險人有哪五種情形,其中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10 分)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勞工保險條例

第9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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