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君為某房屋仲介公司之專業仲介員,某日客戶至公司洽談業務,對其性騷擾,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哪2項措施?(4分)
糾正及補救措施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3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 依107年11月21日總統公布修正之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規定,勞工除因有年滿65歲外,另有哪一情形,雇主始得強制其退休?(2分)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勞動基準法 第54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三)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每多久給付一次?(2分)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經勞工保險局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發給一次金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規定之給付標準,增給百分之多少,請領失能補償費?(2分)
1. 每半個月給付一次。2. 增給百分之五十。
勞工保險條例 第36條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勞工保險條例 第54條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發給一次金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規定之給付標準,增給百分之五十,請領失能補償費。
[就業服務乙級108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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