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君為符合請領就業保險給付資格的下肢障失業者,想了解政府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相關規定及相關資源,請依序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46條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相關規定,回答甲君所詢下列問題:
(一) 請問我去面試時,如果雇主以我是身心障礙者為由而不錄用我,政府會對雇主罰新臺幣多少元的罰鍰?(2分)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就業服務法 第5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就業服務法 第65條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經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二) 請問我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會提供我哪4種適性就業輔導事項?(4分)
職涯規劃、職業心理測驗、團體諮商、就業觀摩。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6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失業被保險人之求職登記,辦理下列適性就業輔導事項:
一、職涯規劃。
二、職業心理測驗。
三、團體諮商。
四、就業觀摩。
(三) 請問我想申請職業重建之職務再設計的服務,是要向哪一主管機關申請?(2分)依規定除本人外,還有誰可提出申請?(2分)
1. 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2. 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33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就業服務乙級108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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