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 星期一

[105-3] 10.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最低達幾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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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最低達幾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30分鐘?
(A)1小時(B)2小時(C)3小時(D)4小時。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8 條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
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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