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 星期一

[105-3] 32.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有關主管機關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自願就業人員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下列之特定對象,何者為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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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2.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有關主管機關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自願就業人員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下列之特定對象,何者為不正確?
(A)弱勢婦女(B)更生受保護人(C)中高齡者(D)家庭暴力被害人。



就業服務法 第 24 條

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一、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中高齡者
三、身心障礙者。
四、原住民。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六、長期失業者。
七、二度就業婦女。
八、家庭暴力被害人
九、更生受保護人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
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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