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

[104-3] 一、甲事業單位僱有員工50人。某日其女性員工乙遭受男性員工性騷擾,乙立即向主管丙告知;另有女性員工丁懷孕,亦向丙告知。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事業單位僱有員工50人。某日其女性員工乙遭受男性員工性騷擾,乙立即向主管丙告知;另有女性員工丁懷孕,亦向丙告知。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事業單位知悉乙遭受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應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3分)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3條(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相關罰則】第1項後段、第2項~§38-1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38條之1(罰鍰)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二)甲事業單位知悉丁懷孕,即以該事由將其解僱,應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3分)

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1條(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性別歧視之禁止)【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38-1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第38條之1(罰鍰)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三)甲事業單位有前述違反規定之行為,除罰鍰外,另應對其為何種裁罰?(4分)

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1條(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性別歧視之禁止)【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38-1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第38條之1(罰鍰)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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