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105-1] 五、 甲公司為製造業者,尚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卻提供不實之工廠登記證辦理申請聘僱外國人,後因訂單暴增,又違法聘僱 A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媒介之行蹤不明之外國人,並於入出國移民機關派員檢查時妨礙並拒絕檢查,後經入出國移民機關所查獲,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五、 甲公司為製造業者,尚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卻提供不實之工廠登記證辦理申請聘僱外國人,後因訂單暴增,又違法聘僱 A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媒介之行蹤不明之外國人,並於入出國移民機關派員檢查時妨礙並拒絕檢查,後經入出國移民機關所查獲,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甲公司於辦理申請聘僱外國人,提供不實之工廠登記證資料,應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 (3 分)

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就業服務法

第5條(國民就業機會之保障)【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第1款、第4款、第5款~§65;第2項第2款、第3款~§67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第65條(罰則)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二) 甲公司妨礙並拒絕入出國移民機關派員檢查,及首次非法聘僱外國人,各應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4 分)

1.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2.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



就業服務法

第62條(得派員實施檢查之機關)【相關罰則】第2項~§67

  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海岸巡防機關或其他司法警察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外國人工作之場所或可疑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實施檢查。
  對前項之檢查,雇主、雇主代理人、外國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67條(罰則)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款至第十七款、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或第十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第44條(非法容留之禁止)【相關罰則】§63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第63條(罰則)

  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鍰或罰金。




(三) A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非法媒介外國人,應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3 分)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就業服務法

第45條(媒介外國人之禁止)【相關罰則】§64、§69

  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第64條(罰則)

  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各該項之罰鍰或罰金。






[就業服務乙級105年第1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